现本人有内部炒股信息,但缺乏资金怎么办?

2024-05-10

1. 现本人有内部炒股信息,但缺乏资金怎么办?

可以去银行贷款啊,或者借朋友的也可以

现本人有内部炒股信息,但缺乏资金怎么办?

2. jkd128你好,问一下打新股有内部消息吗?

打新股没什么内幕,只有2个,第一,运气,第二资金多。

3. 单位对内部新闻写稿者的奖励应该纳税吗?

所有的收入都要累计纳税的.
这个你可以到你当地的地方税务局咨询.

单位对内部新闻写稿者的奖励应该纳税吗?

4. 是不是股票有内部消息的人 可以再股票还没涨之前提前买入啊 坐等股票拉升 那么这样属于犯罪吗 这不赚死?

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涉及上市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
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上市公司应当进行核实并依据其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公司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对涉嫌内幕交易的行为进行立案稽查,核实后作出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二条对内幕交易、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行为的量刑和处罚作出了明确规定。

5. 关于股票消息的问题

由于影响股价的消息面主力和散户存在严重的不对称性,所以散户能够得到的消息往往是充满诱惑的假消息或者失去指导意义的旧消息。其实大多时候,由于拥有大量筹码的主力获得消息的优势造成了股价运行往往快于散户获得消息的速度,于是股价的运行成了唯一快速客观直接地反应,所以根据股价运行的基本原理经过复杂计算派生出的各种技术指标就有了用武之地,也是技术派的精神依托。
散户不要去妄想获得消息的优先权了,很多消息不管真假都是主力为了操纵散户放出的烟雾,有时间还是去多关心一下经济导向类的宏观消息结合技术面的研判选股,不敢说每个指标都是比较灵的,但根据自己的操作习惯,理解感悟和分析研究,你一定可以找到适合自己的指标或者指标组合

关于股票消息的问题

6. 我国股票发行主管部门是什么

证监会 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建立集中统一的市场监管体制势在必行。1992年(壬申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简称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宣告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统一监管体制开始形成。国务院证券委是国家对证券市场进行统一宏观管理的主管机构。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证券委的监管执行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

7. 证券经纪人知道股票内幕吗?

知道
所谓“内幕信息”需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该信息未向社会公开;二是该信息是否有实质价值,即一旦公开,将对证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三是符合我国法律对内幕信息所作的列举式或概括性规定。
  首先,关于信息怎样才算公开,根据《证券法》第七十条规定:“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其次,该信息是否有实质价值。一般而言,内幕信息与小道消息之间的界限模糊,关键在于该消息是否明确、敏感、重大到“足以影响投资判断的信息”。如两家公司刚刚开始接洽合并事宜,目标公司完全可能拒绝合并,另一方介入不深,可能随时取消合并计划,所以,该消息本身没有过多实质价值,则该消息尚不能成为内幕信息;如果两家公司合并事宜被双方董事会开会多次磋商,并明确合并计划表,该消息就具有实质内容,足以影响投资判断。本案中,A告知妻弟乙,本单位与外单位合作意向书内容及双方签章信息,已属重大、敏感到足以影响投资判断的消息,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内幕信息”。
  第三,我国法律对“内幕信息”作出列举式和概括性规定,《证券法》第六十七条: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证券法》第七十五条: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一)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三)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四)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五)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七)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证券经纪人知道股票内幕吗?

8. 请问在上市公司中负责股票的叫什么部门??

我国2005年10月27日修改的公司法(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中,第124条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所以上市公司负责股票事物的是“董事会秘书”,简称“董秘”;
其主要职责之一就是“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保证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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