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私募基金的具体情况

2024-05-09

1. 阳光私募基金的具体情况

(一)产品发行成本过高借道信托发行产品,是当前我国阳光私募在法律体制内存在的主要途径。然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自2009年7月暂停开设信托证券交易账户后,信托公司手中的存量账户越来越少,直接导致发行产品的成本不断上升。更有信托公司对产品募集规模的下限都做了严格要求,这对于私募基金公司尤其是新入场的私募业者造成巨大的生存压力。2012年8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关于信托产品开户与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信托公司可自行开立证券账户参与证券交易,或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选择委托基金公司专户理财、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证券交易。这也是自2009年6月,证监会口头通知暂停信托公司新开证券账户以来,信托公司开立证券账户迎来正式解禁。诺亚财富研究部总经理邓伟岩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信托证券账户的重新开放,最大好处是降低了阳光私募大的成本。也就同时降低了投资人的成本,可以使阳光私募在市场上更公平的参与优胜劣汰,同时新开账号也可以使得市场的一些新的举措更好的运用到实际中来。(二)投资方式单一在投资方式上,本应灵活多变的阳光私募显得捉襟见肘。与市场中其他资产管理型产品相比,由于受到信托制度的限制,大多数阳光私募仅能够在一、二级市场上实行买入持有的单一做多策略,并通过选股和仓位变动以达到风险控制的目标,而在市场低迷的环境中想要获取高收益十分困难。与此同时,许多私募基金公司已经意识到使用衍生工具的重要性,他们采取有限合伙的方式开始进入衍生品市场,但由于税收成本的因素,盈利的空间也十分有限。在股指期货推出的两年时间里,个人、基金与证券公司都可以参与,银监会直到2011年6月才正式出台《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业务指引》,规定集合信托(阳光私募普遍采用的模式)只能进行套保和套利的股指期货交易,并且要求持有的卖出和买入股指期货头寸分别不得超过所持有权益资产的20%和10%,远不能达到100%套期保值的目的。(三)渠道的利益盘剥阳光私募在报酬的提取上与公募基金收取固定管理费的方式不同,通常采用“管理费+累进的超额业绩报酬”提取机制,更看重业绩的提成。但由于市场的持续下跌,阳光私募在投资品种和投资方式上又受到种种限制,私募基金的收益情况也不尽如人意,导致其在超额业绩报酬方面基本无法获得收入,因而近两年私募基金的收入主要来源于管理费。(四)没有“名分”的证券从业者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最高法律《证券投资基金法》一直以来没有给予私募基金一个合法的“名分”,大量的私募基金及其管理人长期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在不能得到法律约束的同时,应有的权益也就不能得到有效保护。(五)监管部门不清晰同样是投资于证券市场的我国各大资产管理行业,却分属不同的监管机构,监管主体属性的差异也常常导致行业发展不均、政策步调不一的混乱状态。例如,同为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券商集合理财和阳光私募在产品特征、投资方式以及运作模式上具有许多相同之处,但先后出台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分属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两个监管主体在产品投资者人数限制、投资范围和运作管理上的要求也大相径庭。基于阳光私募的行业属性和投资特点,更适宜于将证监会作为主监管机构,并根据私募基金的自身特点与其他监管主体开展监管合作。(六)经营经验不足阳光私募基金一般都会经过一个规模由小到大的过程,在规模做大后很容易面对两大难题:其一是个股的流动性问题;其二是私募基金经理原有的操作模式和投资理念难以适应大资金量的操作需求,一旦业绩大幅下降,难免功亏一篑。

阳光私募基金的具体情况

2. 阳光私募基金怎样购买?

  阳光私募基金的购买流程:

  阳光私募的认购大致流程如下:确认欲购买私募产品->拿到信托合同->填写信托合同->将认购资金转至指定托管银行账户上->信托公司确认认购款->回寄信托合同及认购确认书。

  首先,要全面了解这个私募基金的性质和操作风格,包括投资管理人的团队组成,过往业绩,以及托管银行,信托公司和证券公司的实力等等;

  其次,仔细阅读信托基金认购合同和信托计划说明书,认同并无异议以后签署合同,一式两份。注意,合同上一般需要填写你要汇款的账户,并预留以后赎回资金要回到的账号。很多信托公司要求打款账户、信托合同签署人以及最后的回款账户必须是同一个同名账户。

  再次,去银行汇款。填写完对方账户名、对方开户行、汇款金额以后,注意在备注栏或者是汇款用途栏注明“张三认购XX信托计划”。注意,汇款原件要保留好,并复印两份保存。这是确认您成功加入信托计划的重要凭证。另外,一般的阳光私募基金会有另外1%左右的认购费,这样比如您认购了100万,您汇款的时候就需要汇101万。

  再者,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汇款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回款账户原件及复印件),汇款单复印件等。一般这些复印件上都要求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确认。

  最后,确认加入。信托公司在收到所有资料,以及确认认购资金和认购费到账后,会通知银行将认购人的信托资金认购为信托单位,并在私募基金认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左右向信托基金认购人寄送信托公司盖完章的合同,以及信托加入确认函等文件。

  这样,整个信托基金认购流程就算完成了。成功加入以后,一般在投资管理公司的网站(个别投资公司并没有开设自己的网站),信托公司的网站,以及一些大的专业私募基金网站和报纸中都会定期公布信托基金的最新净值,有的是一周一次,也有些事一个月一次。有些投资管理公司还会定期通过手机向客户发送产品的最新净值。

3. 阳光私募基金是什么?

阳光私募基金是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的,经过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有定期业绩报告的投资于股票市场的基金,阳光私募基金与一般(即所谓“灰色的”)私募证券基金的区别主要在于规范化,透明化,由于借助信托公司平台发行能保证私募认购者的资金安全。与阳光私募基金对应的有公募基金。
阳光私募基金是指由投资顾问公司作为发起人、投资者作为委托人、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银行作为资金托管人、证券公司作为证券托管人,依据《信托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发行设立的证券投资类信托集合理财产品。阳光私募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定期公开披露净值,具有合法性,规范性。简单明了点说,阳光私募基金是与公募基金相对应的,运作透明化、规范化的私募基金。但在运作经营上也存在风险。阳光私募基金一般仅指以“开放式”发行的私募基金。所谓开放式,即基金认购者需要承担所有投资风险及享受大部分的投资收益,私募基金公司不承诺收益。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盈利模式一般是收取总资金2%左右的管理费和投资盈利部分的20%作为佣金收入,这种收费模式即是俗称“2-20”收费模式(2%管理费+20%盈利部分提成)。这种2-20收费模式是私募基金国际流行的收费模型。这从根本上保证了基金管理人的利益和投资者的利益是一致的,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阳光私募基金是什么?

4. 阳光私募基金的区别

1、阳光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公募基金,是指在主管部门(主要为证监会)监管下,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二者最主要的区别是:阳光私募基金,是面向少数特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售。尽管出现了阳光私募基金由银行代理销售的新情况,但银行代理销售行为的法律后果,最终要由信托公司承担,这并不改变向合格投资者私下募集的私募性质;而公募基金则面向社会公众(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售。阳光私募基金投资限制上主要有信托协议约定,比较自由,信息披露要求也相对较低;而公募基金在投资品种、投资比例与基金类型的匹配上有严格的限制,信息披露要求非常严格。另外,二者的认购起点不同,前者高达一百万以上,后者一般以1000元为起点。2、阳光私募基金与私募股权基金私募股权基金,是指由有投资、管理经验的人(可称为理财专家)向一定的私人及机构私下募集资金成立的专门基金管理企业组织,通过该企业组织向具有高增长潜力的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甚至可以参与到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中,等到所投资企业壮大、成熟后通过上市、出售等方式退出而实现资本增值。二者最大的不同在于投资对象的不同,阳光私募基金主要投资于二级证券市场,而私募股权基金则主要投资于未上市的公司股权。

5. 阳光私募基金和一般私募有什么区别

  1、阳光私募基金与一般私募证券基金的区别主要在于规范化,透明化,由于借助信托公司平台发行能保证私募认购者的资金安全。简单明了点说,阳光私募基金是与公募基金相对应的,运作透明化、规范化的私募基金。
   2、阳光私募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定期公开披露净值,具有合法性,规范性。阳光私募基金是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的,经过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有定期业绩报告的投资于股票市场的基金。
  3、认购阳光私募基金,一般至少在100万元以上,多则达到三四百万元。对于个别上亿元的巨额资金,投资顾问公司则推出大客户专项管理服务。一般情况,阳光私募基金认购费用为认购信托计划金额的1%。
  阳光私募基金一般会有6到12个月的封闭期。成立之后的6个月内,不能赎回,6个月之后赎回需缴纳手续费,12个月之后赎回不用缴纳手续费。封闭期满,一般会在每个月公布一次净值并开放申赎。
  阳光私募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定期公开披露净值,具有合法性,规范性。

阳光私募基金和一般私募有什么区别

6. 阳光私募基金和一般私募有什么区别

阳光私募和一般私募的区别:

1、二者都可以投资于交易所和银行间证券产品,包括股票、债券和基金等,也可能包括权证。目前阳光私募绝大多数为非结构性产品。专户“一对多”也可发行结构性产品、QDII 
等。

2、阳光私募实际管理人是私募管理公司,一般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不超过50人,机构认购者不限人数。成立要求一般是3000万元;专户 
“一对多”业务实际管理人是公募基金公司中的专户投研团队。认购门槛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数不超过200人。成立要求是5000万元以上。

3、信息披露方面,阳光私募每月一次披露净值,也有每周公布的。2009年2月银监会曾下文要求每周披露一次。部分私募每季、每月或以更高频率公布操作报告。一般每月开放申赎,部分每周开放;“一对多”要求每月一次向投资人公布净值,要求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向投资人报告相关信息的时间和方式,保证投资人能够充分了解资产管理计划的运作情况,最多一年开放一次申赎。

4、投资限制。阳光私募单个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一般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20%;同一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全部特定客户委托财产(包括单一客户和多客户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20%(不同信托公司会有所不同)。专户“一对多”组合投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10%;同一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全部特定客户委托财产(包括单一客户和多客户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5、业绩报酬。阳光私募可以提取20%的业绩提成(盈利或计划终止时提取),不能承诺最低收益或预期收益;专户“一对多”管理人的业绩报酬不能高于20%的提成。

7. 阳光私募基金

阳光私募基金是追求绝对收益的产品,可以满足大额投资者追求高收益的理财需求。此外,阳光私募基金由于没有60%投资仓位的限制,在投资中更具灵活性,市场行情好可以满仓操作,市场不好可以清仓,可以有效的规避A股市场一直难以克服的暴涨暴跌系统性风险。

具体说来,相比公募基金,私募基金有五大优势:首先私募基金在信息披露方面比公募的要求低得多,投资更具隐蔽性、专业技巧性、收益回报通常较高。其次,私募资金的激励机制更强,与基金管理人的自身利益紧密相关,故基金管理人的敬业心较强。再次,私募基金能为客户量身定做投资服务产品,满足客户的特殊投资要求。第四,私募基金一般是封闭式的合伙基金,不上市流通,资金赎回压力小。最后,私募基金的组织结构简单、操作灵活,投资决策的自由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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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私募基金

8. 阳光私募基金问题

1. 阳光私募是指通过信托机构向特定投资人发行证券投资集合资金,这种通过信托机构发行组织运作的基金就称为阳光私募基金。 

2. “证券信托基金”,作为私募基金“曲线救国”追求阳光化的一种形式出现,却在另一角度透露出私募基金目前尴尬生存的局面。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监管,一直以来私募基金作为一个“黑户”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始终处在灰色地带。虽然证券市场上很多一流的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都是私募基金公司,但是相关条例的迟迟不见出台,这也让私募基金不得不另辟蹊径。 

3. 虽然按照严格意义上私募基金的三原则来看,国内的私募基金还存在严重的体制缺失,但是站在发展的角度来看,目前国内的私募基金正是以后成熟市场私募基金发展的初级阶段。法律层面的确认和保证不是私募基金本身的问题,而是法律制度安排上的漏洞。 

争论仍在继续,国内私募基金依然始终没有明确、清晰、统一的定义,在法律上有关私募基金的内容也一直是空白,但这似乎并没有阻碍私募基金的蓬勃发展。 

4.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认为,应该给予私募基金明确的法律定位,私募基金的规范化、透明化已经迫在眉睫。只有让私募基金浮出水面,才可能形成良性竞争,让有能力的投资天才形成自己的品牌,同时,这也使得不同投资者可以在市场上找到不同的差异化服务,让一部分有高风险、高收益偏好的投资者从共同基金中分离出来,把钱交给私募基金管理,承担较高的风险,同时获得较高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