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的方式有几种?

2024-05-14

1. 股权激励的方式有几种?

股权激励的方式包括:(1)股票期权;是允许激励对象在未来条件成熟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的权利。(2)期权;(3)业绩股票;(4)干股;(5)限制性股票;当业绩目标达到后则公司将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无偿赠与或低价售与激励对象。(6)虚拟股票;(7)股票增值权。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享有在设定期限内股价上涨收益的权利。扩展资料 :股权激励的方法1. 针对经营者和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的主要目的是要产生正面激励与反面约束的双重效果,为此在目前法律框架下大多数企业应主要采用以限制性期股结合分红权为主的股权激励方式。 这里“期股”指明实施激励的股权来源和被激励者取得股权的方式;“限制性”则对被激励者权利的兑现条件加以限制,主要体现“约束功能”;外加“分红权”则在“期股”本身具有的激励功能之上再加强其正面激励的效能,同时也是对被激励者所拥有的“人力资本”的肯定。2. 针对管理骨干和技术骨干等“重要员工”重点选取以“限制性期股”结合“业绩分红权”为主的股权激励方法。“限制性期股”作用如前述,“业绩分红权”是指授予这些骨干员工一定额度的“分红权”,承认其“人力资本”的价值和参与分配的权利,但这种“权利”的行使要与其本人工作业绩直接挂钩,而不是无条件地参与分红。3. 针对销售人员尤其是销售部门负责人和销售业务骨干1)是采取“限制性期股”的方式,授予销售人员较大的期股额度,规定其绩效收入的一半(比如)必须用于支付购买期股借款(否则作废),且其已经实际拥有的股权必须在服务期达到若干年后方能转让兑现。2)是使用“业绩股票”的方法,将销售人员短期收入中的一部分变成长期权益,这样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其短期行为。4. 针对一般员工的激励通常股权激励不应该作为主要的激励手段。对于绝大多数普通员工而言,由于他们可能得到的股权不可能很多,公司整体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与他个人工作努力的关联度以及他个人收入的关联度都太低,股权激励作用不会太明显。

股权激励的方式有几种?

2. 股权激励的形式有哪些

 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业绩股票
  是指在年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到年末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业绩股票的流通变现通常有时间和数量限制。另一种与业绩股票在操作和作用上相类似的长期激励方式是业绩单位,它和业绩股票的区别在于业绩股票是授予股票,而业绩单位是授予现金。
  (2)股票期权
  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本公司流通股票,也可以放弃这种权利。股票期权的行权也有时间和数量限制,且需激励对象自行为行权支出现金。目前在我国有些上市公司中应用的虚拟股票期权是虚拟股票和股票期权的结合,即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是一种虚拟的股票认购权,激励对象行权后获得的是虚拟股票。
  (3)虚拟股票
  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但没有所有权,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
  (4)股票增值权
  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如果公司股价上升,激励对象可通过行权获得相应数量的股价升值收益,激励对象不用为行权付出现金,行权后获得现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
  (5)限制性股票
  是指事先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但对股票的来源、抛售等有一些特殊限制,一般只有当激励对象完成特定目标(如扭亏为盈)后,激励对象才可抛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6)延期支付
  是指公司为激励对象设计一揽子薪酬收入计划,其中有一部分属于股权激励收入,股权激励收入不在当年发放,而是按公司股票公平市价折算成股票数量,在一定期限后,以公司股票形式或根据届时股票市值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激励对象。
  (7)经营者/员工持股
  是指让激励对象持有一定数量的本公司的股票,这些股票是公司无偿赠与激励对象的、或者是公司补贴激励对象购买的、或者是激励对象自行出资购买的。激励对象在股票升值时可以受益,在股票贬值时受到损失。
  (8)管理层/员工收购
  是指公司管理层或全体员工利用杠杆融资购买本公司的股份,成为公司股东,与其他股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从而改变公司的股权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实现持股经营。
  (9)帐面价值增值权
  具体分为购买型和虚拟型两种。购买型是指激励对象在期初按每股净资产值实际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在期末再按每股净资产期末值回售给公司。虚拟型是指激励对象在期初不需支出资金,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名义股份,在期末根据公司每股净资产的增量和名义股份的数量来计算激励对象的收益,并据此向激励对象支付现金。
  以上第一至第八种为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股权激励模式,在这些激励模式中,激励对象所获收益受公司股票价格的影响。而帐面价值增值权是与证券市场无关的股权激励模式,激励对象所获收益仅与公司的一项财务指标———每股净资产值有关,而与股价无关。

3. 股权激励方式有哪些?

股权激励方式常见的有如下几种:1、股票期权。是允许激励对象在未来条件成熟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的权利。2、限制性股票。当业绩目标达到后则公司将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无偿赠与或低价售与激励对象。3、股票增值权。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享有在设定期限内股价上涨收益的权利。4、分红权/虚拟股票。【法律依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第十四条 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授予的股权总量,应结合上市公司股本规模的大小和股权激励对象的范围、股权激励水平等因素,在0.1%-10%之间合理确定。但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上市公司首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权数量原则上应控制在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1%以内。第十五条 上市公司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权,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的除外。

股权激励方式有哪些?

4. 股权激励的形式有哪几种?

1、员工持股计划;2、股权奖励计划;3、期股期权计划;4、收益共享计划;5、模拟股权计划;6、MBO计划。1、例如对正准备上市的公司(已过辅导期),就建议在上市前先实施模拟股权计划,上市后再实施员工持股和收益共享计划。对上述方案的整合性实施还考虑了长期激励与短期激励结合的问题。一般把持股计划设计为长期激励,把期股期权计划设计为中期激励,把收益共享计划设计为短期激励。在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中还必须考虑约束与激励并举的问题,否则就不是一个好的方案。在工作实践中,发现有不少企业的经营者有严重的偏好激励,躲避约束的倾向,更加说明了上述考虑的必要性。前面提出的备选方案中,股权奖励、期权计划与收益共享计划偏重于激励而约束不足,因此应小心设计或配合其他方案共同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最终是否有效,还要看考核指标制定得是否科学(不少企业的业绩考评指标存在严重问题)2、股票期权模式股票期权模式是国际上一种最为经典、使用最为广泛的股权激励模式。其内容要点是:公司经股东大会同意,将预留的已发行未公开上市的普通股股票认股权作为 “一揽子”报酬中的一部分,以事先确定的某一期权价格有条件地无偿授予或奖励给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股票期权的享有者可在规定的时期内做出行权、兑现等选择。设计和实施股票期权模式,要求公司必须是公众上市公司,有合理合法的、可资实施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并要求具有一个股价能基本反映股票内在价值、运作比较规范、秩序良好的资本市场载体。3、股份期权模式由于我国绝大多数企业在现行《公司法》框架内不能解决“股票来源”问题,因此一些地方采用了变通的做法。股份期权模式实际上就是一种股票期权改造模式。北京市就是这种模式的设计和推广者,因此这种模式又被称为“北京期权模式”。这种模式规定:经公司出资人或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群体形式获得公司5%-20%股权,其中董事长和经理的持股比例应占群体持股数的10%以上。经营者欲持股就必须先出资,一般不得少于10万元,而经营者所持股份额是以其出资金额的1-4倍确定。三年任期届满,完成协议指标,再过两年,可按届满时的每股净资产变现。北京期权模式的一大特点是推出了“3+2”收益方式,所谓“3+2”,即企业经营者在三年任期届满后,若不再续聘,须对其经营方式对企业的长期影响再做两年的考察,如评估合格才可兑现其收入。4、期股奖励模式期股奖励模式是目前国内上市公司中比较流行的一种股权激励办法。其特点是,从当年净利润中或未分配利润中提取奖金,折股奖励给高层管理人员。5、虚拟股票期权模式虚拟股票期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票认购权,它是将奖金的给予延期支付,并把奖金转换成普通股票,这部分股票享有分红、转增股等权利,但在一定时期内不得流通,只能按规定分期兑现。这种模式是针对股票来源障碍而进行的一种创新设计,暂时采用内部结算的办法操作。虚拟股票期权的资金来源与期股奖励模式不同,它来源于企业积存的奖励基金。6、年薪奖励转股权模式年薪奖励转股权模式是由武汉市国有资产控股公司设计并推出的,因此也被称之为“武汉期权模式”。7、股票增值权模式其主要内容是通过模拟认股权方式,获得由公司支付的公司股票在年度末比年度初的净资产的增值价差。值得注意的是,股票增值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票,没有所有权、表决权、配股权。这种模式直接拿每股净资产的增加值来激励其高管人员、技术骨干和董事,无需报财政部、证监会等机构的审批,只要经股东大会通过即可实施,因此具体操作起来方便、快捷。

5. 股权激励的形式都有什么?

(一)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是一种选择权,是允许激励对象在未来条件成熟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的权利。
(二)限制性股票。公司预先设定了公司要达到的业绩目标,当业绩目标达到后则公司将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无偿赠与或低价售与激励对象。
(三)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就是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享有在设定期限内股价上涨收益的权利,承担股价下降风险的义务。
(四)分红权/虚拟股票。虚拟股票和分红权类似,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是一种股票的收益权,而非真实的股票。
一、公司可以收购期权吗
公司被收购期权没有用。
期权是一种权利,是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这个权利可能会在公司上市后行使,也可能会在上市前行使。
简单地说,拿到期权,只表明其有可能是公司的股东。
二、什么是公司回购股票
公司回购股票是指上市公司利用流动现金从二级市场购回发行在外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上市公司在购买自家的股票后,可以将购回的股票注销,也可以用于公司管理团队的股权激励。对于投资者而言,公司购回股票意味着公司认为当前的股价远远低于公司的内在价值,公司希望通过股份回购将公司价值被严重低估这一信息传递给市场,从而稳定股价,增强投资者信心,在短期内可能会出现大量买进的现象。所以公司在回购股票之后一般股价会有所上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
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股权激励的形式都有什么?

6. 股权激励方式有哪些

股权激励方式包括业绩股票;股票期权;虚拟股票;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延期支付;经营者/员工持股;管理层/员工收购;帐面价值增值权。股权激励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
一、初创公司的股权结构怎么设置才合理
初创公司股权结构合理化设置如下:
1、股权结构不应平均化。如果五个创业团队同时持有股份,股权结构平均化,企业发展一段时间后,每个人的贡献可能不同,平均股权会带来一些问题;
2、股权分配:利益结构要合理。创业公司一般都是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形式可以是现金、实物和知识产权,实物和知识产权投资需要评估,股权比例按价值设定。换句话说,股权比例、资金、工作能力、原始背景和未来贡献可以从三个层面进行划分;
3、建立防冲突机制。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由于经营理念的差异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股东往往争夺控制权和人合性破裂。因此,有必要建立防冲突机制;
4、及时发行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是一把双刃剑。获得股票期权后,如果价值持续增长,对员工的激励会很强;但是,如果你发现期权价值在获得股票期权后没有增加甚至下降,那就没有意义了。
二、回购公司股权可以进行股权转让吗
公司能够通过股权转让回购股份。但是公司不能轻易回购股份,只有存在以下特殊情况的,才能回购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七、因为出现《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
三、公司虚拟股合法吗
虚拟持股是合法的。虚拟股票模式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如果实现公司的业绩目标,则被授予者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但没有所有权和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公司时自动失效。在虚拟股票持有人实现既定目标条件下,公司支付给持有人收益时,既可以支付现金、等值的股票,也可以支付等值的股票和现金相结合。虚拟股票是通过其持有者分享企业剩余索取权,将他们的长期收益与企业效益挂钩。由于这些方式实质上不涉及公司股票的所有权授予,只是奖金的延期支付,长期激励效果并不明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7. 有哪些股权激励的形式呢

(一)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是一种选择权,是允许激励对象在未来条件成熟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的权利。
(二)限制性股票。公司预先设定了公司要达到的业绩目标,当业绩目标达到后则公司将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无偿赠与或低价售与激励对象。
(三)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就是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享有在设定期限内股价上涨收益的权利,承担股价下降风险的义务。
(四)分红权/虚拟股票。虚拟股票和分红权类似,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是一种股票的收益权,而非真实的股票。
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股票的情形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股票的情形如下: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二、股份转让是什么
股份转让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持有人依法自愿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份成为股东的法律行为。
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
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股份转让是股权转让的一种形式,所不同的是,股份转让针对的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而言的。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关于股份转让的方式有下列要求: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的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并且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无记名股票,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而对于上市股票,通常将股票交由托管机构,股票买卖的交割通过证券经纪商进行,转让双方并不谋面,证券和资金从账簿上划拨。
另外,股票的转让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我国《公司法》也对股份转让作出了一定的限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
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有哪些股权激励的形式呢

8. 股权激励的形式都有什么

股权激励的形式有股票期权,允许劳动者购买股权。还有限制性股票,赠与或者是低价转让给劳动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激励时可以收购本公司的股权。
一、回购股票有什么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从股市回购公司发行的一定数额的股票。
回购股票是指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股票作为库存股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份的收购和质押。公司不得收购公司股份。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提出异议,要求公司收购股份;将股份转换为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份的公司债券;上市公司需要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
二、公司向公众转让股权构成犯罪吗
转让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可能会构成犯罪。对于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一直都有限制性规定。
转让股权行为就是发行股票。转让股权行为依法构成擅自发行股票罪。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公司股东擅自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应当追究擅自发行股票的责任。
擅自发行股票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造成恶劣影响的,应予追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