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医疗费是什么

2024-05-14

1. 计划生育医疗费是什么

法律分析:生育医疗费用是女职工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药费和分娩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计划生育医疗费是什么

2. 生育医疗费是什么?

法律分析:生育医疗费用是女职工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药费和分娩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1、生育的医疗费用。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 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医疗费用,以 及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在生 育期间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 由职工个人负担。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是指职工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 的医疗费用。对于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经计划生育行政 管理部门、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的,其费用可以由相应的社会保险基金支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3. 生育医疗费是什么?

生育医疗费用是女职工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药费和分娩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1、生育的医疗费用。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医疗费用,以及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在生育期间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是指职工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对于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经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其费用可以由相应的社会保险基金支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一、职工医保可以报销生孩子吗
职工医保生孩子能报销。《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二、产检医保可不可以报销
产检医保不可以报销。产检可以通过生育保险来报销,生育保险可以报销的费用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两个部分。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在生育过程中产生的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可以申请报销,超出报销部分的费用需要由参保人员个人支付。生育津贴将按照单位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内的标准如下: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4、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生育医疗费是什么?

4. 生育保险规定的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支付范围?

根据北京市生育保险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1)门诊人工流产手术医疗费777元。(2)门诊高危人工流产手术医疗费859元。(3)门诊药物流产医疗费560元。(4)门诊输卵管药物粘堵术医疗费2127元。(5)门诊输精管结扎术医疗费1988元。(6)门诊输精管药物粘堵术医疗费2093元。(7)门诊宫内节育器放置术医疗费900元。(8)门诊宫内节育器取出术医疗费832元。(9)门诊宫内节育器取出术加宫内节育器放置术医疗费1186元。(10)诊人工流产手术同时宫内节育器取出术医疗费982元。(11)门诊人工流产手术同时宫内节育器放置术医疗费1171元。(12)门诊人工流产手术同时宫内节育器取出术加宫内节育器放置术医疗费1320元。(13)门诊高危人工流产手术同时宫内节育器取出术医疗费1131元。(14)门诊高危人工流产手术同时宫内节育器放置术医疗费1198元。(15)门诊高危人工流产手术同时宫内节育器取出术加宫内节育器放置术医疗费1510元。(16)住院人工流产手术医疗费:三级医院1695元、二级医院1575元、一级医院1545元。(17)住院高危人工流产手术医疗费:三级医院1885元、二级医院1765元、一级医院1735元。(18)住院人工流产手术加输卵管结扎术医疗费:三级医院2547元、二级医院2347元、一级医院2297元。(19)住院高危人工流产术加输卵管结扎术医疗费:三级医院2628元、二级医院2428元、一级医院2378元。(20)住院输卵管结扎术医疗费:三级医院2357元、二级医院2157元、一级医院2107元。(21)住院人工流产手术同时宫内节育器取出术医疗费:三级医院1954元、二级医院1834元、一级医院1804元。(22)住院人工流产手术同时宫内节育器放置术医疗费:三级医院2021元、二级医院1901元、一级医院1871元。(23)住院人工流产手术同时宫内节育器取出术加宫内节育器放置术医疗费:三级医院2103元、二级医院1983元、一级医院1953元。(24)住院高危人工流产手术同时宫内节育器取出术加宫内节育器放置术医疗费:三级医院2293元、二级医院2173元、一级医院2143元。(25)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因母婴原因需中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医疗费:三级医院3593元、二级医院3393元、一级医院3343元。

5. 生育保险的医保支付是什么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支付标准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1)顺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分娩的医疗费:1900元(含产前检查费,下同);      (2)难产分娩的医疗费:2100元;      (3)剖宫产手术的医疗费:3500元;      (4)以上分娩方式每增加一胎,费用在该分娩支付标准基础上增加20%费用;      (5)妊娠3个月以上(含3个月)7个月以下引产每人次400元;      (6)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或者患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每人次200元。      2、女职工生育津贴计发标准      女职工生育津贴以本人生育或流产时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计算生育津贴,每月按30天为标准。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90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下列情形,可增加产假及生育津贴: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手术的,增加15天产假及生育津贴;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增加7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50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      (3)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或者患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享受30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      3、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计划生育实施节育技术服务及符合生育政策实施复通所需的手术费用,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规范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浙价费[2005]140号)的规定标准执行。

生育保险的医保支付是什么

6. 生育保险的生育医疗费是什么?


7.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生育医疗费用是女职工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药费和分娩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什么

8.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生育医疗费用是女职工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药费和分娩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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