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可以查到对方存款吗

2024-05-09

1. 离婚时可以查到对方存款吗

法律分析:离婚时一般不可以查对方的银行的存款。但如果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查询申请,人民法院同意的,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时可以查到对方存款吗

2. 离婚时可以查到对方存款吗

一、离婚时可以查到对方存款吗1、离婚时可以查到对方存款。但必须提前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查询申请,并且人民法院决定予以支持的,才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对当事人的个人财产进行查询。个人无权查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二、夫妻离婚财产存款怎么分割夫妻离婚财产存款分割方式有以下几种:1、一般均分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对共同财产平均分割;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如果双方在离婚时达成调解可以自行约定财产如何分割;6、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3. 离婚时怎么查对方存款

法律分析:离婚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调查对方的存款:1.如果夫妻双方还住在一起的,可以利用对方的存折或者银行卡,将相关财产复印或将号码抄下来,一般也可以查询到储蓄信息2.如果需要走正当的途径的,则可以通过法院开具的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所以,离婚时仍能查到对方存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离婚时怎么查对方存款

4. 离婚时怎么查对方存款

法律分析:如果离婚时夫妻仍住在一起,可以在对方放松警惕的情况下,找到对方的存折或银行卡,并复印相关的银行卡号进行调查。如果采取正当途径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或者法院发出的调查令进行调查。有些法院还可能不会承认原告私自调查的结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5. 离婚时怎么查对方存款

法律分析:离婚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调查对方的存款:
1.如果夫妻双方还住在一起的,可以利用对方的存折或者银行卡,将相关财产复印或将号码抄下来,一般也可以查询到储蓄信息
2.如果需要走正当的途径的,则可以通过法院开具的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所以,离婚时仍能查到对方存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离婚时怎么查对方存款

6. 离婚对方能查出我的存款吗?

法律分析:
诉讼离婚通常法官会要求双方提供的存款余额,只要对方对余额数量没有异议,也不要求提供流水账就没问题,否则,可以异议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去银行调取流水记录。 另外,法院不会就婚姻存续期间所有的流水记录要求说明去向,一般情况下法官要求必须说明近一年内的大额支出去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7. 离婚如何查对方存款

一、离婚如何查对方存款
一般情况下,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搜集途径为:
(一)对方留在家中的存折及银行卡,对这些材料进行复印或抄录即可;
(二)对方留在家中的银行卡刷卡消费凭证;
(三)对方的银行存、取款凭证;
(四)对方记录在笔记本上的备忘银行账号。
当事人或律师均无法直接到银行申请查询,只能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至银行调取。而法院接受申请的前提是,必须提供对方的具体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账号。为此,当事人及律师要做的是,查询到对方的银行账号。
有的时候,可能只知道银行账号,但是不知道在哪个银行及具体的储蓄所开立的。此时,可根据银行账号向各银行的客服查询。有聪明的当事人,还能猜到对方的银行密码,那么在电话中就能查询到对方的银行存款余额。当事人可根据这些信息,决定是否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及明确要保全的金额。
二、结婚时买的金银首饰算婚后财产吗
关于首饰的认定,关键要看这些首饰是何时取得的。如果是双方结婚前就已经被女方自费取得,那这些首饰就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进行分割;如果这些首饰是双方结婚后共同购置的,那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三、婚姻关系的成立的法律特征
婚姻关系的成立有三个基本的法律特征:
(一)结婚的主体是男女两性。
(二)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程序。否则,婚姻关系不产生法律后果。即: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则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三)结婚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确立双方的夫妻关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权利、义务。这种已确立的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任何单位、个人或夫妻双方都无权解除夫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离婚如何查对方存款

8. 离婚时能不能查出对方存款

如果离婚时夫妻仍住在一起,可以在对方放松警惕的情况下,找到对方的存折或银行卡,并复印相关的银行卡号进行调查。如果采取正当途径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或者法院发出的调查令进行调查。有些法院还可能不会承认原告私自调查的结果。
一、离婚如果申请调证法院是否会同意
离婚申请调证法院不一定同意,调查对方存款有两种方式:
1、建议当事人自行调查。如果夫妻还住在一个地方,当对方没有完全防范时,可以发现对方的存折或银行卡,复印相关材料或号码;
2、通过法院查询。如果想通过合法渠道了解对方的银行存款信息,必须通过法院发布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由于业务繁忙,法院法官人数有限,不一定高度重视当事人的权益。
二、婚姻纠纷期间如何调查对方隐匿财产
通过下列方式调查:
1.调查银行存款。如果通过正当途径即合法途径,想要了解对方可能隐匿的银行存款信息,必须通过法院开具调查令或者申请法院调查。
2.调查股票。如果知道对方在哪一个证券所开户,可以委托律师申请法院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到证券公司调查,找印有股票交易的资金对账单,或直接去开户银行打印股票交易的对账单。
3.调查房产。
三、如何认定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
以下四种情形以及结合法理,区分是否为主观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资产应从行为上看,如果具有很明显的非法侵占或者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意图,并且也完全能够实现这种意图,主客观能够相互统一,这种情况就应该认定为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1、转移存款,即将自己名下银行存款或股票账户资金等取出或转账到他人名下,导致离婚时其名下并无银行存款可分。此时另一方根本无法查询到该笔财产的存在。
2、虚假过户,即没有实际的买卖或赠与关系,与他人串通,将不动产、车辆等过户到第三人名下,他人为名义上所有者,但实际上所有权和控制权仍在自己,致使配偶一方无法分割到财产。
3、变卖资产,即将己方名下资产通过中介或他人介绍出卖给第三人,取得现金进而隐藏,规避配偶分割资产。
4、私赠他人,即包括赠与给情人或其他有暧昧的第三者,或者赠与给其他熟悉的人,导致夫妻财产的减少,其实最终还是自己获利。
离婚时对于财产需要注意的如下:
1、没有一方的申请,法院不会主动去查的,如果到法院诉讼离婚的,由双方当事人自行提夫妻感情破裂和财产的证据,法院不会主动调查双方的财产情况。
2、如夫妻一方认为另一方隐匿财产的,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查相关证据,法院决定调查的,会采取查询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途径调查夫妻双方的财产情况。
3、根据《民事诉讼法》、《民法典》相关规定,通过法院离婚,就是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承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
4、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对夫妻双方的财产进行调查,并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进行认定与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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