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风险与哪些因素有关??

2024-05-09

1. 违约风险与哪些因素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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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约风险溢价(Default Risk Premium)是指债券发行者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支付利息和本金的风险。债券信用等级越高,违约风险越小;债券信用等级越低,违约风险越大。违约风险越大,债券的到期收益率越高。违约风险溢价一般会被添加进无风险真实利率里,以补偿投资者对违约风险的承受。公司债券或多或少都存在违约风险,政府债券通常被认为是没有违约风险的。如AAA级债券DRP=1.0%,BB级债券DRP=5.0%;而美国国库券DRP=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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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风险与哪些因素有关??

2. 违约风险包括

合同违约风险有:      (一)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风险      因为合同签订前对合同对方不了解,草率与主体资格有瑕疵的当事人或代理人签署合同,最后导致合同无效或合同效力待定;或与履约能力有欠缺的当事人或代理人签署合同,最后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二)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风险      主要发生在合同的内容与形式方面。合同内容方面,主要表现在合同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最终导致合同无效。合同形式方面,主要表现在合同形式不齐备而使得合同隐藏法律风险。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主要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对方丧失履行能力或对方出现其他可能违约情形,对方违约导致己方生产经营遭受重大影响;该类法律风险也包括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己方生产经营发生突发事件或投资战略发生重大调整而可能发生己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四)合同产生纠纷时的法律风险

3. 风险负担与违约责任的区别有哪些

(一)危险的发生是否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
区分违约责任和风险负担,关键是要确定一定损害的发生是否是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的,或者当事人是否具有过错。风险责任解决的只是在当事人双方均无过错的情况下,标的物发生意外的毁损灭失应当由谁来承担的问题。负担意外风险责任本身并不是一方向另一方承担的责任,而违约责任解决的是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违约方向非违约方所应承担的责任问题。在发生意外风险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都没有过错,但是在违约的情况下,违约方是有过错的。
一般来说,在适用严格责任的情况下,因为不考虑过错问题,对于一些当事人没有过错的违约行为而引起的标的物的毁损灭失,仍然要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风险负担适用的范围就相对狭小,主要仅限于不可抗力导致的履行不能。但是,在适用过错责任的情况下,由于要考虑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所以对一些引起标的物毁损灭失的原因,如果当事人确实没有过错,则不应当使其承担违约责任。这样,风险负担适用的范围限度较为宽泛。
(二)关于适用的范围。
就适用范围而言,一方面,违约责任适用于任何类型的合同,无论是单务合同还是双务合同均可适用违约责任,而风险负担仅仅适用于双务合同。另一方面,就双务合同而言,违约责任是普遍适用的,而风险负担主要适用于交付标的物的双务合同,重点是买卖合同。意外风险责任一般并不涉及到违约责任的各种形式的适用问题。而违约责任包括了损害赔偿等多种责任形式。所以,在违约责任中不应当包括意外风险的责任。
(三)关于适用的原则。
我国《民法典》总则中确立了严格责任,而在分则中则规定了若干过错责任。但对风险负担而言,因为主要是对一种不幸的损害进行合理的分配的规则,其适用的前提是损害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或任何一方,因此对损失的分担主要采取公平原则。

风险负担与违约责任的区别有哪些

4. 合同中风险负担与违约责任有什么不同

(一)危险的发生是否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
区分违约责任和风险负担,关键是要确定一定损害的发生是否是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的,或者当事人是否具有过错。风险责任解决的只是在当事人双方均无过错的情况下,标的物发生意外的毁损灭失应当由谁来承担的问题。负担意外风险责任本身并不是一方向另一方承担的责任,而违约责任解决的是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违约方向非违约方所应承担的责任问题。在发生意外风险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都没有过错,但是在违约的情况下,违约方是有过错的。
一般来说,在适用严格责任的情况下,因为不考虑过错问题,对于一些当事人没有过错的违约行为而引起的标的物的毁损灭失,仍然要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风险负担适用的范围就相对狭小,主要仅限于不可抗力导致的履行不能。但是,在适用过错责任的情况下,由于要考虑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所以对一些引起标的物毁损灭失的原因,如果当事人确实没有过错,则不应当使其承担违约责任。这样,风险负担适用的范围限度较为宽泛。

(二)关于适用的范围。
就适用范围而言,一方面,违约责任适用于任何类型的合同,无论是单务合同还是双务合同均可适用违约责任,而风险负担仅仅适用于双务合同。另一方面,就双务合同而言,违约责任是普遍适用的,而风险负担主要适用于交付标的物的双务合同,重点是买卖合同。意外风险责任一般并不涉及到违约责任的各种形式的适用问题。而违约责任包括了损害赔偿等多种责任形式。所以,在违约责任中不应当包括意外风险的责任。

(三)关于适用的原则。
违约责任采用严格责任和过错责任,我国《合同法》总则中确立了严格责任,而在《合同法》分则中则规定了若干过错责任。但对风险负担而言,因为主要是对一种不幸的损害进行合理的分配的规则,其适用的前提是损害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或任何一方,因此对损失的分担主要采取公平原则。

(四)关于违约责任的免除问题。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也会给非违约方带来一定的利益,那么对违约责任的免除是否也属于风险的内涵?我认为,任何责任的免除都不是风险负担要解决的问题,而属于违约责任的范畴。这一点也是违约责任和风险负担的区别。如果标的物是特定物,在遭受毁损灭失以后,将发生实际履行的免除问题。这便属于违约责任的范畴。但对于标的物毁损灭失本身的风险如何分配,如何分担,则属于风险负担的内容。(1141)

5. 违约责任与风险负担有什么关系

(一)危险的发生是否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
区分违约责任和风险负担,关键是要确定一定损害的发生是否是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的,或者当事人是否具有过错。风险责任解决的只是在当事人双方均无过错的情况下,标的物发生意外的毁损灭失应当由谁来承担的问题。负担意外风险责任本身并不是一方向另一方承担的责任,而违约责任解决的是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违约方向非违约方所应承担的责任问题。在发生意外风险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都没有过错,但是在违约的情况下,违约方是有过错的。
一般来说,在适用严格责任的情况下,因为不考虑过错问题,对于一些当事人没有过错的违约行为而引起的标的物的毁损灭失,仍然要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风险负担适用的范围就相对狭小,主要仅限于不可抗力导致的履行不能。但是,在适用过错责任的情况下,由于要考虑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所以对一些引起标的物毁损灭失的原因,如果当事人确实没有过错,则不应当使其承担违约责任。这样,风险负担适用的范围限度较为宽泛。

(二)关于适用的范围。
就适用范围而言,一方面,违约责任适用于任何类型的合同,无论是单务合同还是双务合同均可适用违约责任,而风险负担仅仅适用于双务合同。另一方面,就双务合同而言,违约责任是普遍适用的,而风险负担主要适用于交付标的物的双务合同,重点是买卖合同。意外风险责任一般并不涉及到违约责任的各种形式的适用问题。而违约责任包括了损害赔偿等多种责任形式。所以,在违约责任中不应当包括意外风险的责任。

(三)关于适用的原则。
违约责任采用严格责任和过错责任,我国《合同法》总则中确立了严格责任,而在《合同法》分则中则规定了若干过错责任。但对风险负担而言,因为主要是对一种不幸的损害进行合理的分配的规则,其适用的前提是损害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或任何一方,因此对损失的分担主要采取公平原则。

(四)关于违约责任的免除问题。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也会给非违约方带来一定的利益,那么对违约责任的免除是否也属于风险的内涵?我认为,任何责任的免除都不是风险负担要解决的问题,而属于违约责任的范畴。这一点也是违约责任和风险负担的区别。如果标的物是特定物,在遭受毁损灭失以后,将发生实际履行的免除问题。这便属于违约责任的范畴。但对于标的物毁损灭失本身的风险如何分配,如何分担,则属于风险负担的内容。

希望能帮到你!!!

违约责任与风险负担有什么关系

6. 违约风险包括哪些

合同违约风险有:      (一)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风险      因为合同签订前对合同对方不了解,草率与主体资格有瑕疵的当事人或代理人签署合同,最后导致合同无效或合同效力待定;或与履约能力有欠缺的当事人或代理人签署合同,最后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二)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风险      主要发生在合同的内容与形式方面。合同内容方面,主要表现在合同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最终导致合同无效。合同形式方面,主要表现在合同形式不齐备而使得合同隐藏法律风险。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主要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对方丧失履行能力或对方出现其他可能违约情形,对方违约导致己方生产经营遭受重大影响;该类法律风险也包括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己方生产经营发生突发事件或投资战略发生重大调整而可能发生己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四)合同产生纠纷时的法律风险

7. 违约风险暴露的依据

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要求,内部评级法(Internal Ratings Based Approaches,IRB)对国家、银行和公司风险暴露采用相同的风险加权资产计算方法。该方法依靠四方面的数据:一是违约概率(Probability of Default, PD),二是违约损失率(Loss Given Default, LGD),三是违约风险暴露(Exposure at Default, EAD),四是有效期限(Maturity, M)。

违约风险暴露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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