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问法律达人,这样的情况有道理吗?

2024-05-12

1. 求问法律达人,这样的情况有道理吗?

1、这是无奈的事。如果你村的土地征收款是按人头来分配的话,这个鸟人就得占便宜了。因为他户口是你村的,还是你村村民,这是他的权利。
2、根据你说的情况,估计他的三个孩子是没挂在他户口上的。要分他也只能分一份。
3、就他所超生的二胎,如果不符合计生法规,乡、县两级有关部门,是可以罚款并滞纳金的。
4、鉴于这种人专想占便宜,逃避义务,建议你们村做两件事,一是向乡、县政府举报他违规超生。二是撤销他父亲的五保待遇,并就这多年村里的给他父亲的付出,向他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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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学法律的大神,帮帮我~谢谢

1,赔偿的机关是拘留所的上级机关、派出所作出错误的拘留决定,但拘留所没有尽到看管好在押人员的责任。所以此事和派出所关系不大。
2,以死者的儿子或是母亲都可能作为被赔偿人提出赔偿的。我认为没有可能追偿。

3. 紧急咨询法律问题!有专业学法律或者律师在吗?可以帮帮我吗!急,跪谢!

一、合伙企业法规定出现如下事由可以对合伙人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但是有合伙协议的优先按照合伙协议。你表哥签有书面协议,只要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就是合法有效的,无需公证就有效。
二、三个合伙人跟你签的合伙书面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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