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一定上市吗

2024-05-21

1. 股改一定上市吗

企业进行股改上市需要思考的几个问题
 一、企业上市主体的确定;
  二、企业上市题材的确定;
  三、解决与证监会要求之间的差异;
  四是,能不能获得很好的市盈率。
  而在进行股份制改革,运作上市的过程中,可能需要考虑清楚以下几个问题:
  问题1:企业上市会失去什么,得到什么? 
  首先,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运作上市,会失去什么?
  1.一般提出上市后,按照上市公司辅导期的经营要求,必须进行股份制改革,这意味着,企业必须引进战略投资者或财务投资者,而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一般不低于15%,这样才符合证监会及投资人要求,因此企业会失去股份,这就意味着失去利润。而这些进入者一般要求固定利率回报,或者固定收益回报的对赌,这对于企业是一种压力与风险。
  2.企业必须建立上市公司所需的治理结构,即需要建立董事会,董事会按照股东持股比例设定董事席位,外部投资者会占据一定的席位,而董事会的一项主要责任就是监督资金的流动与使用,因此,会对企业的日常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3.开始进行股份制改革后,面临着主体公司的选择问题,如果使用原有企业,会产生一系列财务的,税收的操作方式的改变,企业需要支付相当的成本来重新梳理以往的财务体系。如果使用新公司,面临重新采用新的财务、税务制度体系,这对企业也是一项挑战。
  4.当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时,一般首先进行的是私募,当有私募基金方进入的时候,企业原有的分配方式会发生变化,不可能有钱就分,强调在正规化的方式下进行分配。
  5.还有一项可能的重大风险:如果在股改过程中遇到针对性的披露企业以往“负面消息”的情况,则可能会产生灾难性的影响。
  那么,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运作上市,会得到什么?
  1.私募资金进来,一般钱是以换取股权进来的,如果目前企业急切需要资金,当然是理想情况。如果不需要,这些钱怎么花?钱进来了,股本金增加了,但是没有有效利用,会对利润率产生很大压力。在募集之前,要想明白这些钱怎么花。如果把上市作为目的,就错了,上市只能作为企业实现规模化、产业提升等目的的手段。
  2.在股改过程中,企业能得到巨大的资源支持。可以有针对性地选择私募方,让私募方对企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3.现在各地政府有明确上市指标,企业股改上市,会得到政府资源的支持,这是长远性资源。股份制改造后,银行的授信额度会增强,在产业链的整体竞争力会增强。
  问题2:有失有得,要不要上市,要看上市目的和市场允许度:
  从外部看:中国目前又进入一轮上市潮,有一批公司有一定积累,政府也需要一批企业代表形象,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有机会。
  同时,如果有实力不如我们的同类型企业,被包装,被上市,会和我们产生经销商、代理商、人才、品牌的竞争,会有压力。
  从内部看:
  1.老板的心态:别人都是上市公司老总,我也要做上市公司老总,上市企业会获得人力资本的提升。
  2.对核心高管团队的影响:上市之后,内部是可以变现的,大家的钱会变多,这也是很多企业高管希望看到这点,关键是目的是什么?如果通过上市是高管获得一定的收益,以增强高管凝聚力,这是正向的,如果高管只考虑着上市后变现跑路,这可能是多数老板不希望看到的。
  3.对品牌的帮助:上市后企业品牌影响力会获得极大提升。
  现在看,一般性企业如果具备上市条件,争取上市,可以获得资金上、资源上、品牌影响上的快速提升,从而导致避免和其它同类企业进行正面的血腥交锋。但是,同样会提出很多要求:
  1.规范化要求,上市后企业信息要充分透明。
  2.回报要求,上市企业有业绩增长的要求。
  3.人员素质的要求,上市公司的高管要求是不同的。只有人卖上价,企业才能卖上价。
  中国的企业上市状况,有回归理性的趋势,最直接的就是市盈率的调整,如果这个判断是成立的,那么企业上市能赶早就赶早。但是赶早上市,企业所需付出的代价就会加大。
  问题3:能不能上市
  企业能否上市的内因:主要取决于企业上市的题材与规模。
  例如:某企业是小型制造企业,而且所属行业有一定的交叉,如果又不具备专利技术,这样的题材就有一定的缺陷。同时,如果企业规模偏小,同时利润又很高,如果进行股改,分割股份的话,利润损失的比例会比较大。
  通常情况,如果企业产品单一、客户单一、技术单一,都会导致难以上市,而如果以外贸为主,无论是汇率变动上,还是对外部市场的稳定性上,都是会有影响的。而企业的商业模式需要丰富化,目标是:国内外销售1:1, 销售客户群是多层次的,是多产品,技术占有一定含量。
  问题4:如果要上,怎么上
  券商的选择非常重要。不要只是道听途说,为了降低成本,只是选择成功运作过1-2家企业上市的券商,建议选择上市辅导业绩好的券商,尤其是上市保荐人和证监会关系比较好的券商,成功几率会比较大。
同时,在股改上市在过程中,避免产生一些硬伤。如投诉、偷税漏税等消息的披露,所以,公关公司该使用的时候还是要使用的。
企业必须要有统筹性的计划。将与证监会要求的差异之间的问题一项项的解决,如多产品化、多渠道化、国内外销售平均化、产品技术含量等。
  问题5:上市前后的变化
  企业老板:上市后更加关注如何将企业做大、做好,更加关注人的问题。很多上市公司原有高管不多了,要么快速提升,要么被淘汰。企业上市后获取人才资源的渠道加宽了,可以加速吸收更多具有更高素质的人加入进来。
高管团队:上市前的一段时间,企业会超乎寻常的团结,所有人为了上市而积极准备,上市后,高管真正获得股权了,只有把企业做好,价值才能不断提升,获得的利益才会最大化,因此上市公司的高管团队稳定性加强了。

股改一定上市吗

2. 公司上市前有几轮股改

中国公司在上市成为公众公司之前,会进行股份制改造.在上市之前,公司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要上市,必须将有限责任改制成产权明晰,股权结构合理,的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高管,财务,股权,业务重组,债务重组,等方面。
实践中,公司上市并无具体的融资轮数的限制,完全取决于公司的实际条件。就融资本身而言,对企业即是寻找投资人资金的过程、也是在发展过程中寻求合作伙伴共赢的过程。
公司初创时即获得投资通常被称为“种子轮”或“天使轮”,为为企业在初创时提供必要的弹药;
当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在市场中崭露头角需要扩张时,风险投资人会参与进来,这时根据情况可能会带来不止一轮的投资,就是我们经常听到A轮/B轮/C轮。
随着企业发展,达到或接近达到上市程度时,可能会有一轮融资,即Pre-IPO轮融资,就是上市前融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就是上市前融资。

3. 一般公司股改后多久才能上市


一般公司股改后多久才能上市

4. 公司上市前如何改制

一、整体或部分改制整体改制,是企业将原有全部资产经过审计评估和重组,并对非经营性资产不予剥离或少量剥离作为原投资者出资而改制设立的股份公司。整体改制应当办理原企业的注销登记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新设登记,企业应当向债权债务人发出通知和公告,并取得债权人同意。部分改制,是将原企业以一定比例的资产和业务进行重组,作为原投资者出资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简单的说改制即是要么将原企业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此时仍为新设股份公司;要么新设股份公司,把企业部分优质资产转入新设公司,不论整体改制还是部分改制,均需待该新设公司成立三年后方可发行上市。此路径时间成本较大,适用于没有适格的主体且有历史遗留问题的企业。
二、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许多公司上市前,都采取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以获得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是在公司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实际控制人和资产等方面维持同一公司主体前提下,以有限公司审计(而非评估)后的账面净资产1:1折股,将有限公司整体以组织形式变更的方式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此种变更只是形式变化,而非实质变化,公司仍在同一会计主体下进行生产经营、财务运营,因此该种变更能够连续计算公司的经营业绩。但是并非所有有限公司均适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对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有限公司也有如下要求:1.有限公司需连续经营3年以上,且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简称首发办法)要求发行人持续经营3年以上,虽然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以连续计算业绩,但除创业板外均要求发行人为成熟稳健型企业,所有有限公司应当是连续经营3年以上的企业,且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主营业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2.有限公司规模足够。《首发办法》要求发行人上市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所以有限公司审计后的净资产应不少于3000万元(1:1折股)。3.有限公司有持续盈利能力。《首发办法》要求发行人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不少于3000万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虽然《首发办法》对盈利能力做了明确规定,但已成功上市的案例中的公司盈利能力远大于该等财务指标。4.有限公司运营规范。主要是指公司法定机构设置业已依法建立健全且相关机构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相应行政处罚;公司无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的情形等。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建议企业做上市前改制重组时把组织形式变更放在重组的最后阶段。

5. 上市公司股改程序

按照当前实行的先规范改制,后股票发行上市的原则,企业首先必须规范地进行股份公司改造,在股份公司完成设立后,由有主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辅导,满一年后,如果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票发行上市的基本条件,才能提出股票发行的申请。企业规范地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应当按以下步骤进行:
1、工作准备
(1)主发起人设立改制工作筹备委员会。
(2)选择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包括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3)召开筹备委员会,并制订工作计划。
2、改制工作的实施
(1)提出企业改制方案和股票发行上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改制方案的内容包括:
①公司的设立方式。设立方式有整体改制设立、部分改制设立、发起人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设立等形式。
②注册资本的确定。为了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要求相衔接,公司设立时的总股本应不低于3000万元。
③股权结构的确定及发起人情况。为了避免出现变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嫌疑,发起人的个数(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一般不应超过30个。
④出资及折股情况。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但必须与主营业务相关,并办理过户手续。
⑤股份公司主营业务确定。公司的主营业务必须突出,即主营业务收入应占总收入的70%以上,主营业务的利润占总利润的70%以上;控股股东不得与股份公司发生同业竞争。
⑥股份公司应当有独立的生产经营系统,不得形成严重的关联交易。对所形成的关联必须以书面协议的形式予以确定。
⑦改制的企业应当分离其办社会的职能,剥离非生产性资产,控股股东与拟上市公司应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
一、上市辅导及申报材料制作
股份公司设立完成后,即可进入辅导程序。
1、股份公司与有主承销资格的证券全公司签订辅导协议,并进行上市辅导。在辅导期间,股份公司应当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对公司的运作进行进一步的规范。
2、在辅导期满一年后,由中国证监会的派出机构对公司辅导及规范改制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3、制作股票发行申报材料。在辅导期将满一年时,发起人应与主承销商及各中介机构共同制作股票发行申报材料。
4、在申报材料制作完成后,由主承销商对申报材料进行内部核对,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向中国证监会推荐股份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
5、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申报材料。
二、股票发行审核阶段
根据2000年3月16日发布的《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核准程序》规定,股票发行的审核程序为:
1、受理申请文件
发行人按证监会颁布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标准格式》制作申请文件,经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后,由主承销商推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2、初审
证监会对文件的合规性进行初审,同时,在初审过程中,就发起人投资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经贸委的意见。
3、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证监会对按初审意见补充完善的文件进一步审核,并将初审报告和申报文件提交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4、核准发行
证监会依据发行审核委员会的意见进行核准。
5、复议
发行申请未被核准的企业,可以提出复议申请。

上市公司股改程序

6. 拟上市公司股改是什么

股改是指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
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中国股票市场刚成立的时候,主要都是国有企业上市股票,一般国有企业的控股股东是国家或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这也是国有股和法人股的由来,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像普通股一样上市流通。国有股、法人股、普通股这三者就形成了“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局面,不利于股票市场的发展。这样就慢慢的开始了“股权分置”。股改的目的是让国有股和法人股“享受”普通股的市场待遇,能够参与市场流通,通过全流通实现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一、股份制改造
(一)发起人的资格和人数。若以原有企业投资者作为发起人,则涉及原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解散、分立或变更公司形式,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发起人股本和认缴方式。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资本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上市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公司组建前3年均为盈利。创业板上市发行条件规定,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采用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方式。这两种设立方式认购股份和交付股款的程序有所不同。在发起设立方式下,发起人必须认购全部股份并一次交足股款;在募集方式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
(三)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治理结构。必须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治理结构,如建立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组建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聘任经理作为公司的经营管理者。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监事会作为公司内部的监察机构,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权等。我国创业板市场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目前有一些所没有的规定,如设立独立董事、实行保荐人制度、发行上市条件和激励机制等,并对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些方面都有待的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四)具有固定场所和生产经营条件。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是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业务活动的固定地点。为了便于公司与其他人或组织开展业务,进行业务往来,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业务活动的需要,可以设置若干个生产经营场所。为了便于对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公司登记其住所。公司住所是公司管理机构的所在地,但不一定是生产经营场所,例如,公司住所可在城里,而公司的生产工厂可在郊区,甚至其他城市或国家。

7. 上市公司股改什么意思

股改的全称叫:股权分置改革。股改说白了,就是政府将以前不可以上市流通的国有股(还包括其他各种形式不能流通的股票)拿到市场上流通。未股改也就是没有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股票。未股改上市股份公司就是未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也就是说此类公司还有未上市流通的国有股。不过,现在好象已没有这类公司了。
股改是指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
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
一、股份制改造
(一)发起人的资格和人数
若以原有企业投资者作为发起人,则涉及原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解散、分立或变更公司形式,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发起人股本和认缴方式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资本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上市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公司组建前3年均为盈利。创业板上市发行条件规定,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采用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方式。这两种设立方式认购股份和交付股款的程序有所不同。在发起设立方式下,发起人必须认购全部股份并一次交足股款;在募集方式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
(三)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治理结构
按照《公司法》规定,必须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治理结构,如建立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组建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聘任经理作为公司的经营管理者。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监事会作为公司内部的监察机构,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权等。
我国创业板市场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目前有一些《公司法》中所没有的规定,如设立独立董事、实行保荐人制度、发行上市条件和激励机制等,并对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些方面都有待《公司法》的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四)具有固定场所和生产经营条件
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是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业务活动的固定地点。为了便于公司与其他人或组织开展业务,进行业务往来,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业务活动的需要,可以设置若干个生产经营场所。为了便于对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公司登记其住所。公司住所是公司管理机构的所在地,但不一定是生产经营场所,例如,公司住所可在城里,而公司的生产工厂可在郊区,甚至其他城市或国家。
二、股权注意事项
1、出资不实瑕疵中的法律风险。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法律规定出资不实的股东应补缴出资,多发生于知识产权等非货币出资中。因此,对出让人出资种类的考查,也显得十分必要,尤其是非货币出资,容易发生出资不实的情况。
2、出资不到位(违约)瑕疵股权转让中的法律风险。即股东出资不按时、足额缴纳,该股东除补足出资外,应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对出让人缴纳出资实际情况的考察,也是十分必要的。
3、虚假出资瑕疵中的法律风险。即股东根本未出资,采用欺骗手段获得登记机关的信任。在发生虚假出资的情况下,该股东不仅应补足出资,而且还要承担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股改什么意思

8. 公司上市之前如何改制

一、整体或部分改制
整体改制,是企业将原有全部资产经过审计评估和重组,并对非经营性资产不予剥离或少量剥离作为原投资者出资而改制设立的股份公司。整体改制应当办理原企业的注销登记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新设登记,企业应当向债权债务人发出通知和公告,并取得债权人同意。
部分改制,是将原企业以一定比例的资产和业务进行重组,作为原投资者出资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简单的说改制即是要么将原企业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此时仍为新设股份公司;要么新设股份公司,把企业部分优质资产转入新设公司,不论整体改制还是部分改制,均需待该新设公司成立三年后方可发行上市。此路径时间成本较大,适用于没有适格的主体且有历史遗留问题的企业。
二、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许多公司上市前,都采取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以获得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是在公司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实际控制人和资产等方面维持同一公司主体前提下,以有限公司审计(而非评估)后的账面净资产1:1折股,将有限公司整体以组织形式变更的方式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此种变更只是形式变化,而非实质变化,公司仍在同一会计主体下进行生产经营、财务运营,因此该种变更能够连续计算公司的经营业绩。但是并非所有有限公司均适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对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有限公司也有如下要求:
1.有限公司需连续经营3年以上,且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简称首发办法)要求发行人持续经营3年以上,虽然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以连续计算业绩,但除创业板外均要求发行人为成熟稳健型企业,所有有限公司应当是连续经营3年以上的企业,且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主营业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有限公司规模足够。《首发办法》要求发行人上市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所以有限公司审计后的净资产应不少于3000万元(1:1折股)。
3.有限公司有持续盈利能力。《首发办法》要求发行人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不少于3000万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虽然《首发办法》对盈利能力做了明确规定,但已成功上市的案例中的公司盈利能力远大于该等财务指标。
4.有限公司运营规范。主要是指公司法定机构设置业已依法建立健全且相关机构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相应行政处罚;公司无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的情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