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案例如何分析

2024-05-14

1. 债务重组案例如何分析

债务与资产同时剥离或置换
将债务与相关资产捆绑同时与另一方进行置换是最为常用的债务解决方案之一,尤其是对于那些原业务经营难有起色的公司。这种方法常见于企业买壳上市、公司业务完全改变的操作中,公司对部分资产连同债务进行置换的案例也有,但总体上属于少数,而且大多数靠与大股东的关联交易实现。
从理论上来说,债务与资产同时剥离或置换是一种操作较为简便的解决方案:整体置换,新进入的资产,公司债务问题彻底解决,不存在日后纠缠不清的遗留事项,上市公司几乎成为一个全新的业务主体,财务状况发生根本改变,财务质量通常大大提高;部分置换,关联交易的性质使得此间协商、操作的过程更为简易,但往往只能短期改善公司的账面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公司本质难有改变。
在以往实际运作中,由于国内经济、政治环境的特殊性,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国有性质,以及公司对当地利益具有较大影响力等一些非经济因素,往往成为股权转让过程中的制约因素。不过,可以预见,随着政策环境的改变、市场化程度的提高,这些非经济因素的影响必将呈弱化趋势,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对股权转让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担保责任和债务的转移
理论上说,为任何企业提供担保都具有潜在的财务风险,都有造成直接承担债务的可能。当被担保方到期无力偿还债务时,就会造成担保方的债务问题,此时作为担保方的上市公司要么直接偿还,要么只能转移担保责任。

债务重组案例如何分析

2. 哪里有债务重组最新案例?

 三九集团的债务重组方案终告尘埃落定。据三九集团下属核心企业S三九今日发布的公告,华润集团、新三九控股有限公司、三九集团及下属企业作为偿付方,将自债务重组协议生效日起1 个月内向债权人一次性全额支付44.57亿元,用以清偿全部三九集团层面和S三九层面的重组债务本金、S三九层面的欠息以及诉讼费。 

  作为沪深两市大股东占款第一大户,S三九的清欠方案与三九集团的债务重组密切相关,因此,一旦三九集团的债务重组获得批准,S三九的清欠也将迎来实质性的进展。 

  按照计划,华润集团和三九集团拟通过现金、资产和债务重组的组合方案全面解决S三九37.4亿元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这个一揽子方案包括以现金偿还约23 亿元,以资抵债约11 亿元,债务重组约3至4 亿元。知情人士指出,上述一次性偿付给债权人的44.57亿元,其中23亿元很可能作为三九集团对S三九的现金清欠款,先划入S三九,后者再用于偿还其对银行的债务。 

  据S三九公告,签署债务重组协议的债权人为与三九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直接债务或有债务关系的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单位的20 家金融债权人,该协议将由协议各方签字加盖公章并报国务院或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此次重组债务包括三个部分,分别为三九集团层面重组债务、S三九层面重组债务以及已暂停上市的S*ST生化、深圳市三九医药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的各级子公司重组债务。截至债权债务核实日2007 年6 月20 日,S三九层面的重组债务本金共计35.94亿元,其中,S三九因对三九药业部分债务及三九生化部分债务提供担保而需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本金共计5.14亿元。债务重组后,S三九预计负有不超过6 亿元的银行借款。债务重组完成后,债权人同意豁免所有S三九层面重组债务相关的罚息及复利;解除S三九对相关重组债务的担保责任;解除所有与S三九层面重组债务相关的抵押、质押及查封、冻结,并对其提起的所有与重组债务相关的诉讼案件、仲裁案件及执行案件予以撤诉或撤销执行申请。 

  S三九今日公告仅披露了债务重组协议中与其相关的事项,三九集团的总体偿债比例是多少呢?据知情人士透露,负债总额近100亿元的三九集团,此次拿出来重组的债务在80亿元左右,总体偿债比例大约为60%,债务重组后,余下10多亿元保全债务。 

  今年3月,华润集团被国务院国资委选定为三九集团重组的战略投资者。华润集团随后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成立新三九控股有限公司,并以该公司为依托启动了对三九集团的全面重组。

3. 债务重组收益的案例分析

债务重组收益的案例分析:(一)以现金清偿某项债务  【例1】甲企业于l997年1‘月20日销售一批材料给乙企业,不含税价格为2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l7%,按合同规定,乙企业应于l997年4月1日前偿付货款。由于乙企业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债务,经双方协议于10月1日进行债务重组。债务重组协议规定:甲方同意减免乙企业50000元债务。余额用现金立即偿清。乙企业账务处理为:借:应付账款234000贷:银行存款l84000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50000税务处理:乙企业于重组日确认所得,在申报l997年度所得税时。调增应纳税所得50000元。(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例2】甲企业于2000年1月1日销售给乙企业一批商品,价值400000元(包括应收取的增值税),乙企业于2000年10月31日尚未支付货款。由于乙企业财务发生困难,短期内不能支付货款。经与甲企业协商,甲企业同意乙企业以一批产品偿还债务。该批产品的账面价值250000元,公允价值300000元,公允价等于计税价。增值税税率为l7%。甲企业对该项应收账款提取坏账准备20000元。假设债务重组过程中未发生相关税费。乙企业账务处理为:借:应付账款400000贷:产成品25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300000x17%)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99000税务处理:资本公积99000元大于资产转让收益50000元(300000—250000),在申报2000年度所得税时,应全额调增所得额99000元。(三)以债务转资本清偿债务  【例3】甲企业应收乙企业账款的账面余额为52000元,由于乙企业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偿付应付账款。经双方协商同意,乙企业以普通股偿还债务,假设普通股的面值为1元,乙企业以20000股抵偿该项债务。甲企业未对应收账款提取坏账准备。甲企业账务处理为:借:长期股权投资52000贷:应收账款52000乙企业账务处理为:借:应付账款52000贷:股本20000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2000税务处理:甲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成本与会计成本相同,不作任何处理;乙企业重组过程中形成的股本溢价不并入所得额征税,也不作任何处理。(四)修改债务条件的债务重组和以混合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比照上述办法处理。

债务重组收益的案例分析

4. 债务重组的有哪些

1、债务重组的方式有以资产清偿债务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法院宣告破产权,债权人、债务人以及具有法定资格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债务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重整方案。
2、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全文》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三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1、新准则在对债务重组的定义中增加了“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这一前提条件,并指出债务重组是“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新准则突出了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前提和债权人最终让步的业务实质。也就是说,新准则要求企业进行债务重组时,必须满足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这个前提。
2、企业是否可以进行债务重组,必须首先要求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这可以通过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比较后判断,譬如可以分析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企业资产的质量、企业的利润质量以及企业的增长特性进行判断。显然,新准则在一定程度上抑止了企业随意利用债务重组进行利润操纵的行为,实际上是缩小了债务重组应用的范围。

5. 债务重组的主要做法有哪些

目前引入实践的做法主要有:贷款改投资、直接融资增资减债、债权变股权、破产免债、股份合作等。
一、什么是贷款改投资?
贷款改投资,即将企业债务转变为国家投资,转变为国家的国有资产存量、转变为国家欠银行的钱。但这一做法也有局限性,因为一些企业欠债过多,有政策方面的原因,也有不少企业经营方面的原因,因此,这一方法必须区别企业的具体情况,不能无限度推广。
二、什么是直接融资增资减债?
直接融资增资减债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利用股票市场,即企业通过在境内外发行股票筹得资金,从而减轻企业的债务负担。二是发行可转换债券,使企业筹集到资金。但前一种办法只适应于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则无法利用这种办法,而后者受制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育情况,目前作用有限。
三、什么是破产免债?
破产免债,即将企业欠银行的钱,用政策核销掉。由于目前我国银行与国家的产权关系尚未完全理顺,因而这笔债务实质上仍由国家负担。但这种方法有可能助长一些企业赖帐的心理,因而这一做法在实践中也不具普遍性。
四、什么是股份合作筹资?
股份合作筹资,就是通过推行股份合作制,将改制与筹资统一起来,在改制的同时,使职工成为公司的股东。这是我国目前中小企业改革中普遍采用的一种方式。但只有企业效益较好,有发展潜力,才适合采用这种方式。因为在此情况下,职工才愿意出资。
五、什么是债权变股权?
债权变股权,即将银行贷给企业的款项按一定的比例折为银行对企业的股权,使银行由债权人变为企业的股东。
六、债权变股权的合理性与局限性有哪些?
合理性有:一是缓解了企业的债务危机,增加了企业自有资本,保证了生产的正常进行。二是有可能避免银行的部分贷款风险,减少国有金融资产的流失。

债务重组的主要做法有哪些

6. 债务重组包括哪些内容

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实际生活中,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一、债务重组损失的税前扣除的情况
会计上确认债务重组损失的情形有三种:一是债权人受让的现金资产低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二是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如果重组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大于未来应收金额,债权人应将重组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记至未来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作为当期损失;三是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用以抵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大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部分,作为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税收上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承认该项损失。当该笔损失具备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四十七条对坏账确认的条件(如应收账款已逾期三年未收回)时,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应当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
第三种情形属于债务人确认的重组损失。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债务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抵偿债务应视同销售,按照公允价减去账面价值的差额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与此同时,对债务人确认的重组损失不能在税前扣除。这主要是由于,债务人发生的重组损失不同于资产转让损失(会计上按资产账面价值结转)。值得一提的是,债务重组多见于关联企业之间,如果允许债务人在税收上承认重组损失,这将会成为税法的一个漏洞,而被纳税人从避税的角度加以利用。例如,债权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00000元,重组协议规定,债务人以一批账面价值180000元,公允价(或计税价)200000元的产品清偿债务。增值税税率为17%,此时,债务人在会计上确认的重组损失为:200000-180000-200000×17%=-14000(元)。税收上,债务人应确认转让所得20000元,重组损失14000元不得在税前扣除。该笔业务合计应调增所得额34000元。
二、公司破产重组的方式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
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债务人通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以现金清偿债务,通常是指以低于债务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如果以等量的现金偿还所欠债务,则不属于债务重组。
(二)债务转为资本
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但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的,则属于正常情况下的债务资本,不能作为债务重组处理。
(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
(四)以上三种方式组合
采用以上三种方式共同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形式。
1、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另一部分则转为资本;
2、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3、债务的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4、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第七十二条
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7. 债务重组损失有哪些

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对接受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接受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当期损失。
3、债务重组采用债务转为资本方式的,债权人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
4、债务重组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的,债权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当期损失。
一、公司财税的会计处理
母公司吸收全资子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及应用指南规定:
首先,被合并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合并方不一致的,合并方在合并日应当按照本企业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
其次,合并方对吸收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应当按照相关资产、负债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入账。
最后,合并方在确认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的入账价值后,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进行合并的,所确认的净资产入账价值与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记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以支付现金、非现金资产方式进行的合并,所确认的净资产入账价值与支付现金、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债务重组损失有哪些

8. 债务重组的主要方式,债务重组对的影响有哪些?

一、债务重组的主要方式1.以非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下同)资产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2.修改负债条件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包括延长还款期限、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减少本金等。3.债务人通过发行权益性证券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但是,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用于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在法律上有一定的限制。例如,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只有在满足《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后才能发行新股。4.以以上三种形式组合的方式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
二、债务重组对债务人财务的影响有哪些
1、可使债务人的负债减少,从而降低债务人的资产负债率。但资产负债率的降低,并不是正常偿债的结果,而是由于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分担了债务人的部分经济负担,并不意味着企业偿债能力的增强,因为,债务重组并没有增加债务人的资产总量,也没有增加资产的变现能力。
2、可使债务人所有者权益增加。债务人在债务重组过程中会获得以下两种收益:债务重组收益;资产处理收益。《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
(1)以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债务重组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用于抵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或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
(3)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奖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小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时,债务人应将重组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减记为将来应付金额,减记部分作为资本公积;大于或等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时,暂不作处理。由此可见,由于债务重组过程中,债务人不确认重组收益,债务重组并没有改善债务人的产品质量、销售渠道、经营管理等影响企业盈利能力的根本因素。
3、能够减轻债务人的未来财务负担。《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债务重组可通过修改有关债务条件来实现,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负债是企业的未来经济负担,负债本金和利息的减少就是减轻了债务人未来的经济负担,降低了企业未来的财务费用,从而降低资产使用成本。
4、导致所有者权益的结构变化,影响未来利益分配关系,从一定意义上讲会导致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虚增。由于债务重组可采取将债权转换为产权的方式进行,这个过程只是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的转换,并没有实际新增企业资产,而新资产的注入恰恰是面临财务困境的债务人所迫切需要的。负债转化为所有者权益,导致企业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增多,使债务人的原所有者权益结构发生变化,将影响到企业未来利益分配关系,所以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的转换应征得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二号——债务重组》
第八条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
第十三条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确认和计量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的确认金额之和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五条债务人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根据债务重组方式,分组披露债务账面价值和债务重组相关损益。
(二)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的增加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