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股权激励制度是什么

2024-05-14

1. 人才股权激励制度是什么

股权激励制度是指通过企业员工获得公司股权的形式,使其享有一定的经济权利,使其能够以股东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是公司发展必要的一项相对长期的核心制度安排。
一、股权的权利有哪些?
股权是财产所有权的一种。是股东通过出资或受让等合法方式,拥有公司股份或者出资份额,并因此享有参与公司管理决策、享受利润分红的可转让权利。股权内容比较丰富,主要包括:
(1)股东身份权;
(2)参与决策权;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4)资产收益权;
(5)知情权;
(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9)股东诉权等等。
二、49股权与51股权的区别
根据示范性的公司章程,51%股权说明有控股权,公司内部一般表决事项,是按过半数说了算的;49%股权则无法在表决权上占优势。控股权,是股东对企业拥有50%以上的股份或者虽然股份在50%以下但所占股份比例最多,并因此能够获得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实施影响和控制的权利。控股权分为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前者指在股份上占绝对优势,必须是50%以上。后者指虽不达到50%,但是在众多股东中,是相对多数股,即为相对控股。控股权有三种,分别为:一、67%,绝对控制权相当于100%的权力,可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并、变更主营项目、重大决策。二、51%,相对控制权属于控制线,可控制公司。三、34%,安全控制权拥有一票否决权,其他股权比例并不能保证绝对控制公司。
三、公司怎么股权融资
公司股权融资方式。股权融资有利于增加公司资本。具体方式如下:1、通过企业股东出让部分股权,以公司增资的形式,引进新股东;2、公司可通过公开招募的方式进行股权融资;3、公司也可以通过私下招募的方式进行股权融资。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同时使总股本增加的融资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高层次人才科技贡献奖励的实施办法》
第四条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三年以内引进并连续在岗任职高层次人才十名以上,根据人才科技贡献和企业效能情况,确定一批人才引进示范企业,并择优给予最高一百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六条认定确认完成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并下达市级财政应负担资金,由受奖励人才、引才企业的贡献所在区负责对接收集资金拨付账户信息,及时落实奖励拨付兑现工作。

人才股权激励制度是什么

2. 人才股权激励制度是什么

法律分析:股权激励制度是指通过企业员工获得公司股权的形式,使其享有一定的经济权利,使其能够以股东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是公司发展必要的一项相对长期的核心制度安排。
法律依据:《高层次人才科技贡献奖励的实施办法》 
第四条 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三年以内引进并连续在岗任职高层次人才十名以上,根据人才科技贡献和企业效能情况,确定一批人才引进示范企业,并择优给予最高一百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六条 认定确认完成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并下达市级财政应负担资金,由受奖励人才、引才企业的贡献所在区负责对接收集资金拨付账户信息,及时落实奖励拨付兑现工作。

3. 股权激励能保留人才吗

根据你的提问,经股网的专家在此给出以下回答:
要成为股东时,没有太大的利益冲突,什么都好说,皆大欢喜。当有一天彼此合作不愉快,老板要“职业经理人”退股时,却注定要付出惨痛的代价。这一来二去,老板们顿悟了,“持股”原来是老虎的屁股摸不着,完全没有看起来的那么美。
     
市场竞争加剧,随之而来的便是对人才的争夺,特别是对关键岗位、高端人才的争夺。也因此,部分技能傍身的“职业经理人”成了企业老板们争抢的“香饽饽”。这也没错,毕竟是“人”在采取行动,取得工作成果,关键岗位的优秀人才对企业发展的作用不可小窥,也因此各大知名企业无不以大力度的招募与培养人才为重要职责。
     
对于大多数的国内民营企业来说,“职业经理人”却是个烫手的山芋。造成这个结果的原因有点复杂,某种程度上也与我们缺乏适宜的“职业经理人”评估体系,缺乏科学、严谨的个人征信体系有关。
     
换言之,某位“经理人”在某家企业工作时“不职业”了,在其位不谋其政了,甚至通过职权谋取私利了,老板在忍无可忍后将其拿下。但此时老板已付出了不小的金钱和时间的代价,却多半拿这位“经理人”无可奈何。转个身,这位“经理人”依旧可以凭借眩目的受教育经历,良好的职业背景,在另一个城市的另一个老板麾下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场。也因此,很多民营企业的老板想出了一个“妙招”,与员工,特别是骨干员工分享利润,也就是让员工享有“股权”,甚至有的老板胸怀大到让全员持股。
     
但很多企业老板在实践了这一“妙招”后,却叫苦不迭。全员持股,也就是企业里每个人都成为股东,每个人都是企业的“主人”。
     
这时,问题反而来了,既然大家都是股东,都是平起平坐的,你凭什么指挥我?遇事反而没人负责了。当然全员持股成功的案例也有,但毕竟是极少数。
     
现实中,更多的民营企业老板是让骨干员工持股,也就是让那些关键岗位的“职业经理人”持股。有些“职业经理人”,脚还没迈进企业的门,就直接向老板提条件,“你邀请我加盟,你给我多少股份?”
     
光支付薪水,显然已无法满足他们日益膨胀的胃口,他们要从踏入企业的第一天起,就成为企业的主人,他们不要给老板“打工”。有的老板应允了,或许出于被动,或许出于良好的愿望。但结果却常常不尽如人意。
     
要成为股东时,没有太大的利益冲突,什么都好说,皆大欢喜。当有一天彼此合作不愉快,老板要“职业经理人”退股时,却注定要付出惨痛的代价。这一来二去,老板们顿悟了,“持股”原来是老虎的屁股摸不着,完全没有看起来的那么美。
     
当然了,让骨干员工成为股东是个员工激励的好办法,也的确是留住关键人才的好招,但作为企业老板万万不能头脑一时发热,逞一时英雄,草率承诺。毕竟分享股权,成为股东可不是一件小事,成功的股权激励必有相应的前提条件。就像一男一女认识了,刚见面就去领结婚证,如此,离婚的概率肯定不低。大家总归要经历一段磨合期,彼此加深了解。倘若磨合了,了解了觉得对方还是合适,再去领结婚证也不迟,此时领证对双方才是更负责任的做法。
     
其实,对于留住骨干员工,留住关键岗位的优秀员工,分享利润显然不是最重要的方式。一些企业老板可能求贤若渴,过于心急,反而本末倒置了。
     
真正优秀的人才是不会眼里只看着钱的,对于他们来说,工作本身才是最富价值的,工作有价值、有意义了,工作本身给他们带来满足与成就感了,他们的心才可能安定下来。再辅之以合理的报酬,企业本身拥有的优秀企业文化等。总之,留住人才是一个系统工程,绝不是“分钱”就能简单解决的问题。
     
对此,德鲁克有这样的观点,“在企业中,最与员工利害相关的还是工作。这些计划的目的都是希望借着让员工感觉像个‘所有者’而接受利润的观念。然而工作才是员工在企业中真正拥有的东西,利润分享或股权分享都不是核心,只是附加品而已。”
   
以上就是经股网的专家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经股网,一家以股权为核心内容的企业家股权门户网站

股权激励能保留人才吗

4. 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股权激励机制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是一种激励员工的方法和手段。
通过让员工获得公司股权的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当然有些企业在开展股权激励时,只是给予了员工分红权,并不赋予决策权。有些企业采取的是期权模式,需要达到一定的条件才能行权。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管理的需要去设定股权激励实施的具体方式。

5. 如何采用股权激励制度

根据您的提问,华一中创在此给出以下回答:
股权激励是公司股权的增值权,以某种方式授予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使他们能够分享企业成长所带来的好处的一种制度安排。股权激励制度是企业管理制度、分配制度乃至企业文化的一次重要的制度创新,无论企业的形态和资本结构如何,无论是否是上市公司,都有必要建立和实施股权激励机制。实施股权激励的重要性,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企业的利益共同体一般来说,企业的所有者与员工之间的利益是不完全一致的。所有者注重企业的长远发展和投资收益,而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受雇于所有者,他们更关心的是在职期间的工作业绩和个人收益。二者价值取向的不同必然导致双方在企业运营管理中行为方式的不同,且往往会发生员工为个人利益而损害企业整体利益的行为。实施股权激励的结果是使企业的管理者和关键技术人员成为企业的股东,其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趋于一致,因此有效弱化了二者之间的矛盾,从而形成企业利益的共同体。二、业绩激励实施股权激励后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成为公司股东,具有分享企业利润的权力。经营者会因为自己工作的好坏而获得奖励或惩罚,这种预期的收益或损失具有一种导向作用,它会大大提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员工成为公司股东后,能够分享高风险经营带来的高收益,有利于刺激其潜力的发挥。这就会促使经营者大胆进行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采用各种新技术降低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和核心竞争能力。三、约束经管者短视行为传统的激励方式,如年度奖金等,对经理人的考核主要集中在短期财务数据,而短期财务数据无法反映长期投资的收益,因而采用这些激励方式,无疑会影响重视长期投资经理人的收益,客观上刺激了经营决策者的短期行为,不利于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引人股权激励后对公司业绩的考核不但关注本年度的财务数据,而且会更关注公司将来的价值创造能力。此外,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机制,股权激励不仅能使经营者在任期内得到适当的奖励,并且部分奖励是在卸任后延期实现的,这就要求经营者不仅关心如何在任期内提高业绩,而且还必须关注企业的长远发展,以保证获得自己的延期收人,由此可以进一步弱化经营者的短期化行为,更有利于提高企业在未来创造价值的能力和长远竞争能力。四、留住人才,吸引人才在非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企业稳定和吸引优秀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实施股权激励机制,一方面可以让员工分享企业成长所带来的收益,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当员工离开企业或有不利于企业的行为时,将会失去这部分的收益,这就提高了员工离开公司或“犯错误”的成本。因此,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企业留住人才、稳定人才。另外,股权激励制度还是企业吸引优秀人才的有力武器。由于股权激励机制不仅针对公司现有员工,而且公司为将来吸引新员工预留了同样的激励条件,这种承诺给新员工带来了很强的利益预期,具有相当的吸引力,可以聚集大批优秀人才。在进行股权分配的时候,企业应该注意规避一下三个误区:1、平均分配股权由于中国人讲究平均主义,刚毕业的大学室友或是企业里30岁不到的年轻同事往往一起出来创业,而公司的股权就选择平分。这种做法非常危险,在创业初期看起来这似乎平衡了几个合伙人之间的利益,但是实际上公司没有真正的控股股东,公司一旦发展壮大以后就极其容易出现分歧,平均分配的股权致使没有一个人有绝对话语权,结果往往是几个合伙人之间不欢而散,甚至公司最后四分五裂。所以,创业初期核心创始人最好至少占51%的股份,享有绝对控股权,避免股权过于分散。2、外部投资者所占股权比例过多这种现象对于急需大笔资金的初始创业者很常见。比如100万注册的公司,在初期筹措资金时老板向亲戚借了40万于是让他占40%的股份。若往后公司运营得越来越好,即使是100万都不是大数目,那时,看着最初只投入40万的人按40%的股份分红,创业者的心态很容易失衡。而且外部投资者只出钱并未出力,这对真正为企业创造利润的员工来说也不公平。要想让企业有一个长远稳定的发展,创业者需要考虑用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时机回购外部股东的股份用于核心员工的长久激励。3、没有提前制定合理的股份退出机制对于前面两个误区来说,如果提前制定好股份的退出机制就能很大程度的解决问题。创业者往往针对外部股东或者员工制定了股份的进入机制却忽略了退出机制。当一个公司在新增加股东时在价格方面比较容易达成共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最坏的结果就是公司维持原有的股份结构不变,但是如果外部股东想要撤资套现或者持股员工打算离开公司时如果没有事先约定,双方极其容易在股权的价格上产生分歧,股东之间决裂甚至闹上法庭是常见的事。所以,股份的进入机制同时一定要伴有相应的退出机制。

如何采用股权激励制度

6. 股权激励

  1 、股权激励原理:经理人和股东实际上是一个委托代理的关系,股东委托经理人经营管理资产。但事实上,在委托代理关系中,由于信息不对称,股东和经理人之间的契约并不完全,需要依赖经理人的“道德自律”。股东和经理人追求的目标是不一致的,股东希望其持有的股权价值最大化,经理人则希望自身效用最大化,因此股东和经理人之间存在“道德风险”,需要通过激励和约束机制来引导和限制经理人行为。

  2、我国公司法上规定是允许的。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7. 关于股权激励

  关于股权激励的定义,在中国现有的法律条款中并不能找到一个完善的统一的法律定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中仅仅对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定义做出了明确的界定,但是对于非上市公司,并没有做出明确的界定。

  一:上市公司关于股权激励的定义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 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概括来说,上市公司关于股权激励的定义应当是: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从本条款可以看出,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需要三个内容,第一个内容,激励的标的是什么?很显然,股权激励的标的应当是上市公司的股票;第二个内容,激励的对象是谁?很显然,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第三个内容,激励的期限的特点是什么?是长期性激励。这就是国家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法律定义。
  但是,股权激励并不仅仅是上市公司的权利,事实证明,非上市公司对于股权激励的需求更加紧迫。但是,至今还没有一部法律对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的定义做出明确的界定。
  二、现有书籍中关于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定义的观点
  由于只有上市公司才能够成为股票,非上市公司不能成为股票,只能成为股份或者股权,所有,从法律上将,非上市公司关于股权激励的法律定义是不能引用上市公司的法律定义的。如今,还没有一部法律明确规定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的定义
  现在,多数书籍是这么阐述股权激励的定义的: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
  其实,我们认为,这种关于股权激励的定义是不准确的,从表面上看,股权激励好像是股东给与职工股权,职工成为股东,然后参与决策,享受分红,承担风险,从而长期的努力为公司工作,但是,这只是描述了股权激励表现出来的现状,并没有阐明股权激励的实质本质,所以,这种定义是不准确的。
  三:我们认为股权激励的定义:
  我们认为,首先,股权激励存在标的,股权激励说白了其本质应当是一种交易,一种权利义务的交换,相信,并没有任何一个老板会愿意将自己的股权随意的毫无价值的送给与他人,凡是给与他人股权的,都是有一定目的的,都是有所求的,都是一种交易的结果,一种权利义务平衡的选择,所以,股权激励的定义中首先应当就标的做出陈述。其次,我们认为,股权激励的定义要阐明交易的对象,权利义务的双方,也就是非公司股东,再者,我们认为股权激励的定义应当阐明这种交易的目的性,也就是就是希望职工长期性的为公司进行努力工作。
  所以,借鉴上市公司关于股权激励的定义,非上市公司的股份不能成为股票,所以,我们可以将上市公司的股票与非上市公的股份统称为股权,那么,涵盖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的定义应当是:公司或企业以本公司股权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本文内容由股权激励网(股权激励律师网)提供,该网是国内权威的股权激励法律服务网站,拥有强大的律师团队,是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凡勋律师组建的专业性股权激励法律服务网站,是国内少有精通股权激励法律服务设计的专业性律师事务所,熟悉股权激励中期股、股权期权、业绩股票、虚拟股票、管理层持股、员工持股、账面价值增值等股权激励工具的法律条款设计。股权激励法律咨询、参加股权激励法律培训、设计股权激励法律方案、对现有股权激励合法化审核、解决股权激励争议纠纷等欢迎来电来函垂询!

关于股权激励

8. 股权激励方式

股权激励的方式包括:
(1)股票期权;是允许激励对象在未来条件成熟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的权利。
(2)期权;
(3)业绩股票;
(4)干股;
(5)限制性股票;当业绩目标达到后则公司将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无偿赠与或低价售与激励对象。
(6)虚拟股票;
(7)股票增值权。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享有在设定期限内股价上涨收益的权利。

扩展资料 :
股权激励的方法
1. 针对经营者和高级管理人员
股权激励的主要目的是要产生正面激励与反面约束的双重效果,为此在目前法律框架下大多数企业应主要采用以限制性期股结合分红权为主的股权激励方式。 这里“期股”指明实施激励的股权来源和被激励者取得股权的方式;“限制性”则对被激励者权利的兑现条件加以限制,主要体现“约束功能”;外加“分红权”则在“期股”本身具有的激励功能之上再加强其正面激励的效能,同时也是对被激励者所拥有的“人力资本”的肯定。
2. 针对管理骨干和技术骨干等“重要员工”
重点选取以“限制性期股”结合“业绩分红权”为主的股权激励方法。“限制性期股”作用如前述,“业绩分红权”是指授予这些骨干员工一定额度的“分红权”,承认其“人力资本”的价值和参与分配的权利,但这种“权利”的行使要与其本人工作业绩直接挂钩,而不是无条件地参与分红。
3. 针对销售人员尤其是销售部门负责人和销售业务骨干
1)是采取“限制性期股”的方式,授予销售人员较大的期股额度,规定其绩效收入的一半(比如)必须用于支付购买期股借款(否则作废),且其已经实际拥有的股权必须在服务期达到若干年后方能转让兑现。
2)是使用“业绩股票”的方法,将销售人员短期收入中的一部分变成长期权益,这样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其短期行为。
4. 针对一般员工的激励
通常股权激励不应该作为主要的激励手段。对于绝大多数普通员工而言,由于他们可能得到的股权不可能很多,公司整体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与他个人工作努力的关联度以及他个人收入的关联度都太低,股权激励作用不会太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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