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可以不按持股比例吗

2024-05-13

1. 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可以不按持股比例吗

有限公司年终利润分配一定要按股份比例分配吗?
不一定。
例如,有的公司为了鼓励技术入股,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分红比例,技术入股可以获得干股10%,并在利润分配中按15%分红。只要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的,就按公司章程。如果公司章程中没有明确分红比例的,按股比分红。
股东会确定不按入股比例分行不行?
太可以了。每次分红都必须有股东会决议,这个也是记账的原始凭证之一。股东会决定的分红比例,且征得2/3以上股东同意,就按股东会决议分红,可以不按公司章程(如果章程中有分红特殊条款的话)。从法律角度说,相同事件的决定,以离目前最近的时间为准,即后面的决定可以否定前面的决定。

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可以不按持股比例吗

2. 企业的利润怎么才能分给股东?


3. 关于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不能分配利润的问题

首先要注意,本条只是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的。
原因一,减资时,公司会持有自己的股份,但是我们知道,减资时,公司要退回资本给投资人,收购股份回来,这就意味着,对应该部分回购股份的资本已然退回投资人,也就是原物返还,因此作为孳息产生的来源退回了,何来孳息产生?就是没有原物即没有孳息。
原因二:减资收购回来的股份公司自己虽然会持有一段时间,但是公司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对于即将走向销毁的股份,分红又从何谈起呢?
所以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关于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不能分配利润的问题

4. 利润分配到股东的规定是什么

利润分配到股东的规定是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股东之间的利润分配方式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事务,通常不直接涉及第三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属于股东意思自治的范畴,《公司法》第35条的规定属于任意性规范,股东可以做出不同于该条分配方式的约定。
一、个人股东分红要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但个人股东从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可以减半征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第一条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也为免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其所称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也就是说,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个月的分红要缴税,其他的分红都不需要缴税。

5. 利润分配到股东的规定是什么?

利润分配到股东的规定是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股东之间的利润分配方式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事务,通常不直接涉及第三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属于股东意思自治的范畴,《公司法》第35条的规定属于任意性规范,股东可以做出不同于该条分配方式的约定。
一、个人股东分红要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但个人股东从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可以减半征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第一条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也为免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其所称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也就是说,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个月的分红要缴税,其他的分红都不需要缴税。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根据我们国家公司法当中明确的来进行规定,主要就是关于利润分配这个问题,因为毕竟对于股东来说,他们投资一定的钱财,就是想获得一些分红,年终分红基本上都是按照当时投资比例来进行的。

利润分配到股东的规定是什么?

6. 股东能直接要求公司分配利润吗?


7. 股东可否直接要求公司分配利润?


股东可否直接要求公司分配利润?

8.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怎么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

有限责任公司的利润分配遵循什么原则,公司法作了明确规定,即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红利。这项规定体现了公司的本质,在公司制度中非常重要:
第一,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设立的,投资者有受益权,公司所取得的经营成果归股东所有;
第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在公司中是以出资比例计算的,也就是以出资比例表示各股东在公司中的投资份额;
第三,公司的经营成果由股东分享时,也就是公司利润依法属于股东分配的部分,在股东间是与出资多少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按出资额进行分配,所以是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第四,这项分配原则是以公司股东享有收益权为前提的对收益进行分配的基本原则,与其他的如视人的技能高低、工作量大小、资历深浅等而确定的分配原则是不同的。分配原则不同,所反映的分配关系不同。
利润分配的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一般应按照下列内容、顺序和金额进行分配:
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在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的前提下,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任意盈余公积金计提标准由股东大会确定,如确因需要,经股东大会同意后,也可用于分配。
4、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分配。
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