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剧版权在国内严格么

2024-05-15

1. 韩剧版权在国内严格么

韩剧很适合做影视片段剪辑,韩剧的版权审核在国内并不是很严格。
抖音里也有不少做韩剧片段剪辑的账号,有的账号还得到了影视自媒体的认证。
这个网站也有优势,因为韩剧都是有瞬间设定的。也就是说,有很多精彩的场面被捕捉到,你可以参考里面的文案标题,找到自己需要的素材。

剪辑注意事项:
相应的剪辑和预告片也不允许播放。剪辑、预告等节目的制作和播出,必须坚持正确的方向,不能断章取义、恶搞。不要成为“头条党”,用低俗的想法吸引点击。请勿包含不适当的内容,例如“未审核”或“已审核和删节”的版本。 影视剪辑总是侵权。

韩剧版权在国内严格么

2. 为什么韩剧总是因版权问题下架

因为广播总局要求播完后过审才能播出。
韩国电视剧,简称韩剧,韩流文化代表之一,诞生于上世纪60年代。韩剧的模式是边拍边播,主要类型是爱情,其次有喜剧、奇幻、穿越、动作、侦探、复仇、悬疑、校园、职场、史剧、古装剧等。
1962年1月19日,韩国首部电视剧,KBS电视台制作的《我也要做人》播出。1987年MBC电视台制作播出电视剧《火鸟》,标志着迷你剧这一形式的诞生。
2000年后,以《蓝色生死恋》和《大长今》为代表的剧集开启了亚洲韩流热潮。近年来,以《继承者们》《来自星星的你》 《太阳的后裔》《孤单又灿烂的神-鬼怪》《请回答1988》 等为代表更将韩剧推向又一高峰。

制度改善
引进“事前制作体系”,相比只拿着1至2集的脚本或不过几页的故事梗概就开拍,事先周密拍摄好电视剧,在细节和电脑后期制作上的确可以提高作品质量。可是,这样做结果不会始终完美,经常在播出后会后悔“改一下就好了”。
韩国电视剧以收视率为至上,通常是根据观众反应更改剧情和结局,在此情况下事先制作现实上不可行,多部事先制作的电视剧,收视率都不乐观。
如:《我人生的Special》(2006年)、《飞天舞》(2008年)、《2009外人球团》(2009年)、《朋友,我们的传说》(2009年)、《一号国道》(2010年)、《天堂牧场》(2011年)等。
增加提前制作的分量及更改制作惯例,提高作品的整体质量。改善拿着分段剧本(由于剧本没写完,手头只有写好的那段剧本)赶拍或熬夜拍戏等老做法,且事先拍好一定的分量。
从长期发展的角度来看,把每部韩剧事先做好周密准备的制作模式和每部韩剧具有的战略灵活性兼备起来,才能做到“双重保险”。

3. 韩剧解说侵权吗

首先,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
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已经发表的作品的,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这就意味着电影剪辑不能损害版权人的合法利益,而什么是版权人的合法利益呢?
在2018年《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对此进行了详细规定:
坚决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视听节目的行为……不得截取若干节目片段拼接成新节目播出。
而且越是影响力巨大的UP主,越要注意这种风险,因为侵权严重有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所以我善意提醒各位UP主:
1、解说前,尽可能取得版权方许可。
2、未经许可,不要解说近期上映的影片。
3、未经许可,不要解说国内影片。
4、未经许可,不要对电影进行负面解说。
5、不要碰迪士尼。

韩剧解说侵权吗

4. 韩剧解说侵权吗

是否侵权根据实际情况判定
   
 (一)是否在原创内容之外添加新的表达或意涵,或是仅止于复制原创内容。
   
   如果只是简单地将一些影视剧里的精彩片段剪辑到一起,没有做过多的评述解说;或者虽然有解说,但是没有加入个人独到的见解或观点,仅仅是止于“xx分钟看完xx”,那么很大可能会被判为侵权。而如果是建立在影视片段上的良性恶搞、吐槽、分析,或者完全是借着影视的皮去传达新的属于自己的内容,则符合合理使用原则。
   
  (二)所引用的部分占完整版权作品的比例和比重。
   
   引用少量原创作品内容比引用大量内容更容易被认定为符合合理使用原则。不过,如果引用内容属于原创作品的「核心」部分,即使只占整体的一小部分,在某些情况下仍可能违反合理使用原则。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比重包括了画面、音频、文字等全部的视频元素,比如上一条所举的例子,虽然整个视频的画面都是第三方的内容,但是在音频解说上完全与原片无关,所以也不会造成侵权。
   
   (三)你的解说视频有没有对原作品的潜在市场或价值所造成的影响。如果使用行为对于版权拥有者透过原创作品获利的情形造成损害,通常不太可能符合合理使用原则。如果是讽刺性的模仿作品,判定有时可能会认定为合理使用。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