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是不是保险公司认定的

2024-05-23

1. 认定工伤,是不是保险公司认定的

劳动者受伤,如果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应当等病情稳定以后,携带工伤认定书、病例资料、X光片和X光报告、出院记录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伤残鉴定,只有鉴定为伤残等级的,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在各自所承担的比例范围之内进行一定的赔偿。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认定工伤,是不是保险公司认定的

2. 保险公司负责工伤认定吗

保险理赔还可以工伤认定,两者并不冲突,但是在依法认定为工伤之后,对于保险已经理赔的部分,工伤保险待遇不进行支付,因为属于责任竞合,但是对于没有竞合的部分,可以同时享受。【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 公司买了工伤保险,要去做工伤认定吗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待遇,是以工伤认定为前提的。用人单位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用人单位必须在该职工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内为该职工申请,否则,将不会承担相应的赔偿。如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个人可以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买了工伤保险,要去做工伤认定吗

4. 如果认定为工伤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如果认定为工伤,公司和工伤保险会按照如下项目向受害职工支付费用:
1、公司会给其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等级伤残每月的伤残津贴。
除此,若之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还会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如下费用: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5. 公司报工伤险一定工伤认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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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工伤险一定工伤认定吗【提问】
亲亲  您好  很高兴为您解答[大红花]  公司报工伤险一定工伤认定吗:是的【回答】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待遇,是以工伤认定为前提的。用人单位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用人单位必须在该职工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内为该职工申请,否则,将不会承担相应的赔偿。【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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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工伤险一定工伤认定吗

6. 公司买了工伤保险,要去做工伤认定吗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待遇,是以工伤认定为前提的。用人单位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用人单位必须在该职工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内为该职工申请,否则,将不会承担相应的赔偿。如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个人可以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 保险公司叫做工伤鉴定

1、如果是因工作原因受伤,不论保险公司是否备案,都应当要求单位为你到当地人社局去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申请,你自己个人可以在工伤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2、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是两个概念。认定为工伤之后,才可以申请工伤鉴定。3.工伤鉴定又称劳动能力鉴定,是各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的,一般而言,只有设区市才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设区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一般是设立在当地地级市人社局的工伤保险处。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险公司叫做工伤鉴定

8. 工伤公司报保险后还需要工伤认定吗?

法律分析:
要。保险理赔还可以工伤认定,两者并不冲突,但是在依法认定为工伤之后,对于保险已经理赔的部分,工伤保险待遇不进行支付,因为属于责任竞合,但是对于没有竞合的部分,可以同时享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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