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5级分类的具体区分

2024-05-11

1. 银行贷款5级分类的具体区分

  银行贷款5级分类的具体区分如下:

  正常:正常是指借款人申请了贷款后,一直能够正常的还本付息,银行对借款人可以按期偿还贷款有充分的把握,贷款的损失率为零;
  
  关注:关注类是指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本息,但有一些因素可能会干扰偿还贷款,银行判别贷款的损失率为百分之五;
  
  次级:次级表示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了明显的问题,依靠其目前的收入情况无法正行还款,需要通过抵押或者融资的方式才能还清贷款。贷款损失率在百分之三十到百分之五十之间;
  
  可疑:可疑表示借款人已无法偿还贷款,就算是通过抵押或者担保的方式还款也会造成一定的损失。贷款的损失率在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七十五之间;
  
  损失:损失是指借款人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无法偿还贷款。贷款损失率达到了百分之七十五到百分之一百之间。

银行贷款5级分类的具体区分

2. 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是什么

银行贷款五级分类共有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级别。
   
    正常:正常是指借款人申请了贷款后,一直能够正常的还本付息,银行对借款人可以按期偿还贷款有充分的把握,贷款的损失率为零;
   
    关注:关注类是指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本息,但有一些因素可能会干扰偿还贷款,银行判别贷款的损失率为百分之五;
   
    次级:次级表示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了明显的问题,依靠其目前的收入情况无法正行还款,需要通过抵押或者融资的方式才能还清贷款。贷款损失率在百分之三十到百分之五十之间;
   
    可疑:可疑表示借款人已无法偿还贷款,就算是通过抵押或者担保的方式还款也会造成一定的损失。贷款的损失率在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七十五之间;
   
    损失:损失是指借款人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无法偿还贷款。贷款损失率达到了百分之七十五到百分之一百之间。

3. 银行贷款五级分类

  银行贷款五级分类分别是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是根据逾期的天数来划分的,分别对应着逾期  90  天、  180  天、  270  天、  360  天和  360  天以上。项目贷款、公司贷款就是按这五个类别来统计的。银行贷款五级分类也是质量分类的重要参考指标。 
  银行贷款五种分类的 详细介绍         
   1  、正常贷款:借款人按规定履行合同,有能力偿还本息,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风险为  0  ; 
   2  、关注贷款:尽管借款人有足够的能力偿还本息,但有一些对偿还不利的因素,贷款损失的风险不会超过  5%  ; 
   3  、次级贷款: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突然出了问题,要通过处置资产或对外融资或抵押担保来还付息,贷款损失率在  30%  到  50%  ; 
   4  、可疑贷款:借款人不能按时还贷款本息,通过抵押或担保,也会造成一部分损失,贷款损失率为  50%  到  75%  ; 
   5  、损失贷款:指借款人已经丧失了偿还能力,任何措施和程序,贷款都要损失了,贷款损失率  75%  到  100%  之间。 

银行贷款五级分类

4. 银行贷款五级分类划分的意义

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具体标准如下: 
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标准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初步划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档次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1.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 
(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 
正常类参考特征: 
a.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一直能够正常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b.贷款未到期。 
c.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关注类: 
(1)借款人的销售收入、经营利润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一些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 
(3)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 
(4)借款人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5)借款人或担保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6)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7)借款人的管理层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8)违反行业信贷管理规定或监管部门监管规章发放的贷款; 
(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 
(10)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 
(11)借款人处于停产或半停产,但抵(质)押率充足,抵质押物远远大于实现贷款本息得价值和实现债权得费用,对最终收回贷款有充足的把握。 
(12)借新还旧贷款,企业运转正常且能按约还本复息的。 
(13)借款人偿还贷款能力较差,但担保人戴维偿还能力较强 
(14)贷款的抵押物、质押物价值下降,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保证的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 
(15)本金或利息逾期(含展期,下同)90天(含)以内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0天(含)以内。 
关注类参考特征: 
a.宏观经济、行业、市场、技术、产品、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或财务状况发生变化,对借款人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但其偿还贷款的能力尚未出现明显问题。 
b.借款人改制(如合并、分立、承包、租赁等)对银行债务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c.借款人还款意愿差,不与银行积极合作 
d.借款人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但贷款担保合法、有效、足值,银行完全有能力通过追偿担保足额收回贷款本息。 
e.担保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 
f.贷款逾期(含展期后)不超过90天(含)。 
g.本笔贷款欠息不超过90天(含)。 
资料之一:关注类贷款,其他银行还列举如下特征: 
借款还款意愿;贷款抵押物、质押物价格下降,或银行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贷款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出现疑问;银行未能对贷款实施有效的监督或档案丢失。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次级类: 
(1)借款人经营亏损,支付困难并且难以获得补充资金来源,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为负数; 
(2)借款人不能偿还其他债权人债务; 
(3)借款人已不得不通过出售、变卖主要的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来维持生产经营,或者通过拍卖抵押品、履行保证责任等途径筹集还款资金; 
(4)借款人采用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贷款的; 
(5)借款人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对正常经营构成实质损害,妨碍债务的及时足额清偿; 
(6)借款人处于半停产状态且担保为一般或者较差的; 
(7)为清收贷款本息、保全资产等目的发放的“借新还旧”贷款; 
(8)可还本付息的重组贷款; 
(9)信贷档案不齐全,重要法律性文件遗失,并且对还款构成实质性影响; 
(10)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可疑类; 
(11)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发放的贷款; 
(12)本金或利息逾期91天至180天(含)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1天至90天(含)。 
次级类参考特征: 
a.借款人支付出现困难,且难以获得新的资金。 
b.借款人正常营业收入和所提供的担保都无法保证银行足额收回贷款本息。 
c.因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需要对该笔贷款借款合同的还款条款作出较大调整。 
d.贷款逾期(含展期后)90天以上至180天(含)。 
e.本笔贷款欠息90天以上至180天(含)。 
资料之二:次级贷款,其它银行还举例如下特征: 
借款人净现金流量为负值,支付出现困难,借款人不能偿还其他金融机构的债务,借款人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妨碍债务的清偿,预计贷款损失在30%以下,贷款本金逾期91天至180天(含)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可疑类: 
(1)借款人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处于停、缓建状态; 
(2)借款人实际已资不抵债; 
(3)借款人进入清算程序; 
(4)借款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涉及重大案件,对借款人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 
(5)借款人改制后,难以落实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债务或虽落实债务,但不能正常还本付息; 
(6)经过多次谈判借款人明显没有还款意愿; 
(7)已诉诸法律追收贷款; 
(8)贷款重组后仍然不能正常归还本息; 
(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损失类; 
(10)本金或利息逾期181天以上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91天以上。 
可疑类参考特征: 
a.因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经银行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作出调整后,贷款仍然逾期或借款人仍然无力归还贷款。 
b.借款人连续半年以上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收入来源不稳定,即使执行担保,贷款也肯定会造成较大损失。 
c.因资金短缺、经营恶化、诉讼等原因,项目处于停建、缓建状态的贷款。d.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超过100%,且当年继续亏损。 
e.银行已诉讼,执行程序尚未终结,贷款不能足额清偿且损失较大。 
f.贷款逾期(含展期后)180天以上。 
g.本笔贷款欠息180天以上。 
资料之三:可疑类贷款,专业银行举例尚有: 
预计贷款损失率在30%—90%之间;贷款本金逾期人(含展期后)180以上。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损失类: 
(1)借款人因依法解散、关闭、撤销、宣告破产终止法人资格,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借款人及其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2)借款人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且复工无望,或者产品无市场,严重资不抵债濒临倒闭,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并对其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3)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4)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贷款;或者保险赔偿清偿后,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贷款,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清偿或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5)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判处刑罚,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农村信用社依法追偿后无法收回的贷款; 
(6)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农村信用社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农村信用社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7)由于上述(1)至(6)项原因,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农村信用社对依法取得的抵债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入帐后,扣除抵债资产接收费用,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8)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发生垫款时,凡开证申请人和保证人由于上述(1)至(6)项原因,无法偿还垫款,农村信用社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垫款; 
(9)银行卡被伪造、冒用、骗领而发生的应由农村信用社承担的净损失; 
(10)助学贷款逾期后,农村信用社在确定的有效追索期内,并依法处置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向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11)农村信用社发生的除贷款本金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逾期3年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12)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贷款。 
(13)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金[2005]50号)规定的被认定为呆账条件之一的信贷资产; 
(14)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即使处置抵(质)押物或向担保人追偿也只能收回很少的部分,预计贷款损失率超过85%。 
损失类参考特征: 
a.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银行经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b.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已保险补偿后,确实无能力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银行经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c.借款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终止法人资格,银行经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清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d.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贷款,又无其他贷款承担者,银行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 
e.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贷款,银行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后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银行仍然无法收回的贷款。 
f.由于上述a至e项原因,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贷款,银行对依法取得的抵贷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入账后,扣除抵贷资产接受费用,小于贷款办席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g.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发生垫款时,开证申请人和保证人授予上述a至f项原因,无法偿还垫款,银行经追偿仍无法收回的垫款。 
h.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贷款。 
资料之四:损失类贷款,专业银行举例尚有: 
经国税部门未能核销的贷款;预计贷款损失在90%以上。 
说明: 
1.正常、关注、次级、可疑类贷款的基本分类标准是各类贷款的风险表现基本特征形式,采用的是列举法,不可能穷尽。它们只是贷款分类的重要参考因素。 
2.分类中,关键是要把握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贷款的损失程度,并结合担保分析后进行初分结果调整,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5. 贷款五级分类的划分依据

贷款五级分类制度:根据风险将贷款划分类别

贷款五级分类的划分依据

6. 贷款五级分类的类别如何划分

五类贷款的定义分别为:
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扩展资料:
贷款早期分类
1998年以前,中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分类办法基本上是沿袭财政部1993年颁布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中的规定把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呆账四种类型,后三种合称为不良贷款,在我国简称“一逾两呆”。
逾期贷款是指逾期未还的贷款,只要超过一天即为逾期;呆滞是指逾期两年或虽未满两年但经营停止、项目下马的贷款;呆账是指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确定已无法收回,需要冲销呆帐准备金的贷款。中国商业银行的呆帐贷款大部分已形成应该注销而未能注销的历史遗留问题。
这种分类方法简单易行,在当时的企业制度和财务制度下,的确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改革的逐步深入,这种办法的弊端逐渐显露,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和金融改革的需要了。
比如未到期的贷款,无论是否事实上有问题,都视为正常,显然标准不明,再比如,把逾期一天的贷款即归为不良贷款似乎又太严格了。另外这种方法是一种事后管理方式,只有超过贷款期限,才会在银行的帐上表现为不良贷款。
因此,它对于改善银行贷款质量。提前对问题贷款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常常是无能为力的。所以随着不良贷款问题的突出,这类分类方法也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贷款五级分类

7. 贷款五级分类是什么?

贷款五级分类是指商业银行依据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进行贷款质量的五级分类。即按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后三种为不良贷款。

1、正常贷款
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一直能正常还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消极因素,银行对借款人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有充分把握。贷款损失的概率为0。
2、关注贷款
尽管借款人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如这些因素继续下去,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受到影响,贷款损失的概率不会超过5%。
3、次级贷款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需要通过处分资产或对外融资乃至执行抵押担保来还款付息。贷款损失的概率在30%-50%。
4、可疑贷款
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损失,只是因为存在借款人重组、兼并、合并、抵押物处理和未决诉讼等待定因素,损失金额的多少还不能确定,贷款损失的概率在50%-75%之间。
5、损失贷款
指借款人已无偿还本息的可能,无论采取什么措施和履行什么程序,贷款都注定要损失了,或者虽然能收回极少部分,但其价值也是微乎其微,
从银行的角度看,也没有意义和必要再将其作为银行资产在账目上保留下来,对于这类贷款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应立即予以注销,其贷款损失的概率在75%-100%。

贷款五级分类是什么?

8. 贷款的五级分类

 不良贷款(Non-Performing Loan) ,不良贷款亦指非正常贷款或有问题贷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或者已有迹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而形成的贷款。逾期贷款是指逾期(含展期后到期)不能归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帐贷款)。呆滞贷款是指逾期(含展期后到期)2年(含2年)以上仍不能归还的贷款和贷款虽然未到期或逾期不到2年但生产经营已停止、项目已停建的贷款(不含呆帐贷款)。呆帐贷款是指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进行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则通》的规定,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借款人遭到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或者以保险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贷款人依法处置贷款抵押物、质物所得价款不足以补偿抵押、质押贷款的部分;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贷款。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下称“东方资产”)发布《2011:中国金融不良资产市场调查报告》(下称《报告》),《报告》指出,2011年商业银行新增不良贷款规模将同比增长5%以内,银行业不良贷款率将达到1%~2%。此外,东方资产强调,要对房地产贷款、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和高铁项目贷款保持高度警觉。 《报告》指出,调查显示,55.4%的受访者认为,2011年商业银行新增不良贷款规模同比增长5%以内,虽然各界对地方融资平台和房地产行业的偿债能力表示担忧,但大多数受访者认为2011年不良贷款不会集中爆发,新增不良贷款规模同比增长基本不会超过10%。根据调查,超过六成的受访者认为,2011年中国银行业不良贷款率将达到1%~2%,短期内中国银行业资产质量不会急剧恶化。东方资产认为,中国银行业拨备覆盖率已经从2007年的100%左右上升到超过200%,这为提高中国不良贷款容忍度提供了保障。调查显示,40.3%的受访者认为,2011年中国银行业不良贷款主要来源是地方融资平台,其他来源还包括房地产企业,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其他企业,外向型企业和高速铁路建设。市场对银行资产质量的担忧主要包括两块,一是地方融资平台不良贷款的爆发,二是房地产开发商资金链的断裂。10万亿元左右的信贷额度,使经营模式单一的地方融资平台成为最大的银行风险点。房价下跌二三成房地产市场方面,《报告》指出,在房屋限购和逐步加息的环境下,房地产销售市场大为萧条,越来越多的开发商面临资金困境,房地产贷款质量也广受关注。调查显示,38.2%的受访者认为,当大中城市房价下跌20%~30%时,将首次超出银行的承受能力。2011年,银行新增房地产开发贷款规模最大可能下降12.94%,预期为5150亿元;银行新增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规模最大可能下降9.53%,预期为12665亿元。东方资产通过对房价下跌幅度的假设,计算了对银行利润的影响程度。假设房价下跌30%,房地产开发贷款违约率上升至3%,银行针对房地产不良贷款计提150%的专项拨备,则侵蚀银行利润1135亿元;假设房价下跌50%,房地产开发贷款违约率上升至5%,银行针对房地产不良贷款计提150%的专项拨备,则侵蚀银行利润2185亿元。《报告》称,2010年银行业税后利润8991亿元,因此可以看出,若房价大幅下跌,银行利润将由此被侵蚀13%~25%。东方资产分析认为,如果房地产价格大幅下滑,开发商贷款将面临较大的坏账风险,但房地产贷款占银行全部贷款的比重不高,而且房地产按揭贷款都有抵押品,因此风险相对可控。大多数消费者购房时都已支付30%~50%的现金,我国消费者终止供款的可能性也较低,因此房贷大规模坏账的风险并不大。近几年,银行业净利润的不断突破、不良贷款比率和余额持续下降,以及拨备覆盖率的大幅提高,都为银行提高房价下跌承受能力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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