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股东会的权利有哪些

2024-05-21

1. 临时股东会的权利有哪些

临时股东会的权限有以下: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3、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临时股东会的权利有哪些

2. 企业临时股东会的权职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临时召开的股东大会履行程序规定的,并且经三分之二的股东表决通过的,表决的决议是有效的。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法》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是不一样的,股东会是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而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凡是涉及到公司的重大问题都要由股东会来进行决定,比如说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的合并与分立等等.而公司日常经营方针等事务是属于董事会决议的范围,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是有分工的,按公司法的规定该股东会决议的事就由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决议的就由董事会决议.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临时召开的股东大会履行程序规定的,并且经三分之二的股东表决通过的,表决的决议是有效的。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是不一样的,股东会是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而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

3. 什么是临时股东会

临时股东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一、公司法哪些条款是程序法
公司法是兼具程序法内容的实体法。
如《公司法》第43条的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需要多少股东认可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是为了使公司实现更大的发展,提高公司的整体实力,有利于创造更多的利润。
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股东会决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
可以看出,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应当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果人数达不到,就不能代表股东的整体利益。
三、股东大会多少人出席才有效
股东会到场人数要超过三分之二以上,才算有效。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什么是临时股东会

4. 临时股东会?

《公司法》第四十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3)单独或者合并享有公司有表决权股权总数25(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4)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认为必要时;(5)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第十七条董事会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或者公司未弥补亏损额达到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召集临时股东会的,监事会或者股东可以按照本规则规定的程序自行召集临时股东会。综上所述,并不是所有的股东会议决议书上都必须要有法人代表的签字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另外,现在大多数公司的法人代表就是等公司的股东,因为没有人会心甘情愿的替其他公司承担一些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风险。如果股东是法人代表,签字和盖章都没有什么区别。

5. 临时股东会问题

  1.章程规定公司不设董事会,董事长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依据是公司法51条
  董事长是对应董事会的,就本案而言应当是执行董事而不是董事长,如果公司章程的记载有用词不当的话建议及时更正

  2.股东会都谁参加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依据是公司法44条第2款
  也就是说执行董事是你们公司章程规定的,要换执行董事则需要修改章程而要改章程则需要三分二以上股权拥有者参加并同意,因此满足这个条件的股东出席即可满足你们开会的目的了

  3.由谁主持股东会
  有董事会的依法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就本案而言不设董事会而设执行董事则股东会由执行董事主持,直到选出新任执行董事

  4.股东会由B公司的代表和职工持股会的代表参加,是否正确
  职工持股会的性质不是一个合法的法人或者其他团体,无权派代表参加而只能有持股的职工亲自参加或者授权别人参加,也就是说即使是派代表也是持股人授权派而不是持股会派

  5.因要更换董事长,董事长肯定不能主持
  即使是要换董事长并且在董事会存在、董事长依法能够出席的场合也是由董事长主持股东会议。只要没有改选,依法他就还是董事长并且依法他就能享有董事长的法定权利

  6.章程规定董事长由股东会选举,那么更换董事长也由股东会先罢后选,是否正确
  请问【更换董事长也由股东会先罢后选】是章程规定还是你自己的推定
  董事长由股东会选举不能推出更换董事长也由股东会先罢后选,实际上在操作时也是直接选举新董事长的同时原董事长下任,不存在罢免的情况
  但是如果那句话确实写在章程里,那就按章程去处理。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依据是公司法45条第3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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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会问题

6. 有限公司提议临时股东会可以吗?

法律分析:
可以,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7. 临时股东会程序会怎样

临时股东会召开作出的决议,只要其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则就是有效的,与正常股东会作出的决议效力是一样的。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公司法股东权利有哪些
具体来说,股东主要享有以下权利:(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进行表决的权利。(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股东有权通过股东会选举公司的董事或者监事。(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权的权利。(4)知情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等。(5)建议和质询权,股东有权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6)股利分配请求权和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7)新股认购优先权。(8)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权利,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9)股东会的召集和主持权。(10)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11)请求司法解散公司的权利
二、公司监事会的职权包括哪些
公司监事会的职权包括以下这些:(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临时股东会程序会怎样

8. 临时股东会问题

问题一:股东会都谁参加?
全体股东参加,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问题二:由谁主持股东会
公司法四十条有明确规定 不一一赘述 你已经将内容说了

1、由B公司派代表代表B公司参加股东会,由职工持股会派代表代表持股会参加股东会,也即股东会由B公司的代表和职工持股会的代表参加,是否正确?
是否可行首先要看公司章程之规定,章程规定可行的,即为可行。其次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公司章程说明可行的,股东会的表决权方面A公司有70%表决权,是绝大多数表决权一方,小股东的利益要保障的话,也得依靠公司章程对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的规定。

2,因要更换董事长,董事长肯定不能主持,公司没有副董事长,那么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主持,如不推举,因公司没有监事会只有一名监事,且监事已退休回家,那么由B公司派代表主持,是否正确?
公司法 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因此B公司可派代表主持,或者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章程规定董事长由股东会选举,那么更换董事长也由股东会先罢后选,是否正确。
程序上是先罢免后选举,但是时间上应该统一或者说时间间隔不长,公司无首要领导时间过长对于公司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