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的机构职责

2024-05-24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的机构职责

一、负责全国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制定部门规章、参与拟订有关国家标准和规程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国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国家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全国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国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国务院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管理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承担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批工作。  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国性、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拟订湿地保护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国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参与拟订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  六、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及调整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国务院批准后发布,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国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批工作。  七、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八、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九、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林业产业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赴境外森林资源开发的有关工作。指导山区综合开发。  十、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武装森林警察部队和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国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国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十一、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中央级林业资金,管理中央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十二、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国林业队伍的建设。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的机构职责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的介绍

国家林业局是主管林业工作的国务院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林业局。其前身是1949年10月1日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林垦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东街18号 。

3. 林业局的国家林业局

 中国国家林业局,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 是主管林业工作的国务院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林业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家林业局设11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司、造林绿化管理司(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司(木材行业管理办公室)、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森林公安局(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科学技术司、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人事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林业厅(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厅局。各县及县级政府设林业局。 一、负责全国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制定部门规章、参与拟订有关国家标准和规程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国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国家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全国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三、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国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国务院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管理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承担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批工作。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国性、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拟订湿地保护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国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参与拟订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六、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及调整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国务院批准后发布,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国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批工作。 七、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八、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七、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林业产业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赴境外森林资源开发的有关工作。指导山区综合开发。八、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武装森林警察部队和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国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国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九、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中央级林业资金,管理中央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十、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国林业队伍的建设。十一、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研究拟定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的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二、拟定国家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中央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国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三、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协调防治荒漠化方面的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四、组织、指导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热带林作物、红树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管理国务院确定的重点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并向其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组织全国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务院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应由国务院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五、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及调整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国务院批准后发布;指导森林、陆生野生动物、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国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批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六、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国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国森林公安工作;组织、指导全国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森林植物新品种保护和森林外来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领导武装森林警察部队并负责其业务工作。七、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督国有林业资产;审批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八、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指导全国木材行业管理工作。九、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国林业队伍的建设。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林业局的国家林业局

4.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的机构设置

 (一)、林业研究所:简称林业所,属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成立于1953年,是中国成立最早、科技力量最雄厚的综合性林业研究机构。1978年以来,荣获3项国家级特、一等奖,在中国林业科研院所绩效考核中名列第一。(二)、亚热带林业研究所:简称亚林所,属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成立于1964年,是面向中国亚热带地区,融科学研究、科技推广和人才培养为一体的综合性林业科研机构,位于浙江省富阳市。(三)、热带林业研究所:简称热林所,属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是面向中国热带和南亚热带地区的区域性林业研究机构,成立于1962年。主要从事热带树种优良无性系、热带林生态环境研究、高产林培育和棕榈藤研究开发等。(四)、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简称森环森保所,属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是中国唯一的专门从事森林生态系统与环境的相互作用及森林病虫害的发生机理与防治技术等研究的科研机构,成立于1998年。(五)、资源信息研究所:简称资源所,属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建立于1984年。主要从事森林资源调查、资源环境灾害的监测及其相关技术和现代化管理科学的研究。(六)、资源昆虫研究所:简称资昆所,成立于1955年,属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是中国林业系统唯一的资源昆虫研究中心和特种生物资源研究开发中心,位于云南省昆明市,主要开展以资源昆虫为主的特色生物资源的培育研究与开发利用,以及长江中上游流域植被恢复、生态环境整治研究及应用。(七)、木材工业研究所:简称木工所,成立于1957年,是中国最大的木材工业科研与开发中心,同时也是国际林业研究组织联盟团体的会员单位。主要从事木材学研究及木材材性鉴定工作;木材干燥技术、木材防腐及阻燃技术研究,研制开发系列木材干燥机,承担古建筑保护工程;各类人造板、人造薄木以及其它单板型复合材料工艺学研究和工程化研究;木材加工领域多种胶粘剂的开发研究及配套生产技术;承接中小型人造板及木制品生产厂全套设计及非标设备设计;承接木材加工行业市场调研及资询。(八)、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简称林化所,主要从事木质和非木质林产品化学加工与利用的研究和开发,在制浆造纸、松脂化学加工、非木质林业资源开发、木材热解、木材水解、生物质能源、木工胶粘剂、工程设计与设备及环境保护工程等领域拥有雄厚的技术实力和科研设施保障。(九)、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简称科信所,建立于1964年,主要承担向林科院、国家林业局及国家综合性管理部门提供各种信息、情报分析和决策依据的任务,是国内唯一的全国性专职林业情报机构,是中国最大的林业科技信息资源收集、处理和咨询服务中心,设在该所的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图书馆,藏书40万卷,订阅700多种外文期刊和500多种中文期刊,出版11种中英文林业科技期刊,建有20余个林业数据库,并同世界上40多个国家的150多个文献机构保持着业务交换关系,是亚洲最大的林业专业图书馆,是中国林业系统唯一的国家一级科技查新咨询单位,是全国林业科技文献中心、情报检索中心和情报研究中心。(十)、热带林业实验中心:简称热林中心,成立于1979年。主要承担中国热带、南亚热带林业科学研究、成果推广、生产经营示范等任务。中心位于广西凭祥市,与越南毗邻,经营面积2万公顷,森林蓄积量136万立方米,是中国热带地区最大的科学试验示范和森林种质资源保存基地。(十一)、亚热带林业实验中心:简称亚林中心,成立于1979年,是中国林科院设在亚热带地区的集科研、示范、开发、经营为一体的综合示范基地,地处江西中部分宜县。中心下辖5个实验林场、1个树木园。现有职工1200余人,科技人员256人,高级研究人员32人。中心主要任务是开展林业科学研究的中间实验、组装科技成果、示范推广林业新技术。(十二)、沙漠林业实验中心:简称沙林中心,成立于1979年,是中国十一处农林牧业现代化综合科学实验基地之一,地处乌兰布和沙漠东北部,在内蒙古磴口县境内。主要从事研究解决干旱区林业建设中有关科学技术问题。中心建立以来,应用和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成果,采用科学的生产、管理方法,以林为主,林农结合,多种经营,综合开发,逐步成为全方位开放的面向“三北”地区林业建设的社会、生态、经济综合效益显著的荒漠化治理科学实验示范基地和沙漠地区森林种质资源保存基地。(十三)、华北林业实验中心:简称华林中心,成立于1963年,是中国林科院直属的一个永久性科研实验基地。主要从事开展华北干旱石质山区的绿化造林技术,摸索总结水土流失规律及综合治理措施,经营管理技术的系统研究和林业科研成果的中试基地。(十四)、国家林业局泡桐研究开发中心:建立于1984年,简称泡桐中心,1998年加挂中国林科院经济林研究开发中心牌子,中心在郑州市,是中国唯一的以泡桐研究开发为主的专门机构。(十五)、国家林业局桉树研究开发中心:简称桉树中心,成立于1992年,是中国唯一以桉树研究为主的专门机构,位于美丽的南海之滨城市湛江。主要从事并组织协调全国的桉树研究及推广工作。(十六)、国家林业局竹子研究开发中心:简称竹子中心,是1984年经原国家科委批准建立,位于浙江省杭州市。现有高级职称人员14人,45周岁以下青年科研骨干35人。科研涉及森林培育、木材加工、土壤学、遗传学、生态学、细胞生物学、微生物学等18个专业学科领域。竹子中心作为“中国竹业对外交流中心”广泛开展国内外竹业技术经济交流,承担国内外竹类技术培训业务。(十七)、国家林业局北京林业机械研究所:建立于1959年。现有人员33人,科技人员占80%。主要从事木材加工机械(人造板设备、家具机械和电子技术应用等)的研究设计、产品开发、成果转化、标准化和信息技术研究等业务工作。(十八)、国家林业局哈尔滨林业机械研究所:成立于1958年,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是中国林业行业规模最大的从事林业机械新技术研究设计、推广应用的科研机构。 黑龙江分院(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华北林业研究所(山西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和中国林科院大熊猫研究中心(中国保护大熊猫研究中心),均为经国家林业局批准,人、财、物相对独立,科研与推广统一协调的联合共建单位。黑龙江分院面向东北、内蒙古林区,下设林业、林产工业、木材采运、森林保护、野生动物、林副特产6个研究所和包括丰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内的5个实验基地。华北林业研究所立足山西、面向华北、辐射西北,在造林营林、林木良种、森林保护,特别是经济林方面具有较强的实力。中国林科院大熊猫研究中心以四川大熊猫原生栖息地的卧龙自然保护区为基地,开展大熊猫保护和繁殖研究。人工饲养种群占全世界圈养总数的50%。

5. 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的机构设置

院(公司)机构设有林产工业所4个、建筑设计所3个、林业工程规划设计所、林业碳汇和生物质能源所、科技所、能源工程所、环境工程所、生态工程咨询所、景观规划设计所、林权交易和产权评估中心及信息中心等业务部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配套齐全。院(公司)下设北京思创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高地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北京红桦广告中心、厦门分院等分支机构。另外,国家林业局质量监督与造价管理总站、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纤维板专业委员会、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工程设计专业委员会、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木工胶粘剂与表面加工专业委员会、中国林业产业协会油橄榄与油茶分会等多个机构依托我院(公司)设置。

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的机构设置

6. 江苏省林业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林业局设6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指导全省林业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建设相关工作;拟订全省林业科教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重大林业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承办林业技术监督和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二)政策法规处(林业改革办公室)研究提出全省林业综合性政策建议;组织起草林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承担林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相关工作;承担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的工作;指导、监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针政策的落实;指导全省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三)造林绿化管理处(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全省造林、营林质量管理;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各类商品林和公益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拟订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四)森林资源管理处承担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的区划界定、保护和管理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省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与统计,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拟订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编制全省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林权的有关管理工作;依法对征用、占用林地进行审核(批);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依法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五)森林公安处(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掌握全省森林火情,发布森林火险和火灾信息,协调指导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指导、协调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火、扑火工作;承担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导全省森林公安工作,协调全省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六)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处(林业产业办公室)研究拟订全省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算,提出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监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归口管理林业建设投资计划的申报、审批、下达工作;提出省级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建议,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负责林业统计工作;指导全省林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省林业产业工作。机关党委(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事项;承担指导林业队伍建设的有关工作。

7. 各地的林业局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一、研究拟定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的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拟定国家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中央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国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协调防治荒漠化方面的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四、组织、指导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热带林作物、红树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管理国务院确定的重点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并向其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组织全国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务院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应由国务院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
五、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及调整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国务院批准后发布;指导森林、陆生野生动物、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国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批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
六、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国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国森林公安工作;组织、指导全国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森林植物新品种保护和森林外来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领导武装森林警察部队并负责其业务工作。
七、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督国有林业资产;审批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八、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指导全国木材行业管理工作。
九、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国林业队伍的建设。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国家林业局设11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司、造林绿化管理司(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司(木材行业管理办公室)、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森林公安局(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科学技术司、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人事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林业厅(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厅局。各县及县级政府设林业局。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林业局

各地的林业局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8. 林业局有多少个部门

问题一:县林业局有哪些部门?  办公室、植树造林办(绿委会)、森林资源管理办、野生动植物保护办、森林公安分局(森林防火办公室)、政策法规办公室、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办公室、科学技术办、、人事教育办等10多个办公室 
  
   问题二:林业局是属于什么单位????  其实是这样的,林业局大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既有行政编制,又有事业编制。但是有的是大林区的林业局可能就是矗业了,比如东北的原始森林本身就是森工企业,其中的林业局也许就是企业了,但是按说它就不应该叫“局”。 
  
   问题三:林业局有多少个科,每个科下属员工都是什么职务?下属员工哪些属于公务员?  感谢对林业行业的关注。 
  首先,想走职称线,那胆行政的事就不要去想。 
  其次,你还没弄明白职称和职务的概念。 
  再次,每个 *** 业务部门的人员分在编和非在编,但是不影响职称评定。大部分的林业部门都是事业单位,林业基层执法有参公或者是公的。职称评定属于农业技术系列,职称分高、中、初级。 
  最后,各个省份地方根据自己地方森林资源状况来划定业务部门,科室设置也不一样,职务一般为三种站长、副站长、工作人员,都不是一概而论。 
  百度百科有关于林业局内设机构概括的还比较全面。baike.baidu/view/230637 
  
  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写入 *** ,林业工作任务任总而道远。 
  
   问题四:林业局都有哪些职位  主要科室 
  【办公室】 
  【政策法规科】 
  【计划财务科】 
  【营林科】 
  【林政科】 
  【森林防火办公室】 
  【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监组与其合署办公) 【林场科】 
  【公安局森林分局】(简称森林公安分局) 【自然保护区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 
  【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 
  【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绿委办) 
  【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办公室】 
  局长 
  副局长 
  科长 
  副科长 
  科员 
  纪检组长 
  公安分局局长 
  
   问题五:林业局是属于什么单位????  林业局是同级 *** 组成部门,是地方 *** 管理的部门,不属于垂直管理系统单位。换句话说,就是工资是地方财政支付,不是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支付。按照我国对全国地… 
  
   问题六:林业厅有哪些部门  不知道你问的是哪个省的林业厅,各地的机关设置不完全一样,以四川省为例: 
  1、机关内设部门 
  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造林绿化管理处(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森林资源管理处(木材行业管理办公室)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处(产业处) 
  科学技术处 
  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 
   *** 处 
  人事处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机关党委办公室 
  2、派驻部门: 
  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省监察驻厅监察室 
  3、直属部门: 
  四川省森林公安局 
  四川省林业工会委员会 
  四川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川省林业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四川省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 
  四川省退耕还林工程管理中心 
  四川省林木种苗站 
  四川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总站 
  四川省林业工作站 
  四川省森林资源管理总站 
  四川省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保护站 
  四川省林业科技推广总站 
  四川省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稽查办公室 
  四川省林业宣传中心 
  四川省森林旅游服务中心 
  四川省林业厅机关幼儿园 
  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四川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 
  四川省林业干部学校 
  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四川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四川省林产公司 
  四川省林业物资供销总公司 
  四川省林产品贸易中心 
  四川省成都木材综合工厂 
  四川省长江造林局 
  四川省大渡河造林局 
  4、业务领导机构: 
  四川省林学会 
  四川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 
  四川省国营林场协会 
  四川省兰花协会 
  四川省林产工业协会 
  四川省经济林协会 
  
   问题七:林业局是什么样的一个单位?  本人是林业局工作人员。可以比较负责任地与您交流下。林业局是同级 *** 组成部门,是地方 *** 管理的部门,不属于垂直管理系统单位。换句话说,就是工资是地方财政支付,不是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支付。按照我国对全国地区是否为林区的划分,林业内的林业局和非林区内的林业局福利上差距较大,当然,工资组成部门是一样的。林业局组成部门很多,有林业站、木材检查站、森林公安等部门。林业站和木材检查站是事业单位,森林公安是行政单位,正式的森林公安民警是公务员,享有与地方公安的同等福利。如果您能进森林公安,那就最好不过了。不过,现在进森林公安要通过全省公务员考试,选拔标准与进地方公安一致。 
  
   问题八:一个市有几个部门?  办公厅 
  发改委 
  经贸委 
  地税局 
  国税局 
  招商局 
  教育局 
  国土资源局 
  司法局 
  工商局 
  市残联 
  信产局 
  民政局 
  质监局 
  计生委 
  水利渔业局 
  广电局 
  统计局 
  环保局 
  规划局 
  物价局 
  法制办 
  保密局 
  食药管理局 
  公安局 
  科技局 
  旅游局 
   *** 局 
  气象局 
  史志办 
  外事办 
  知识产权局 
  人事局 
  安监局 
  市建委 
  农业局 
  文化局 
  地震局 
  卫生局 
  城管执法局 
  烟草局 
  邮政局 
  市妇联 
  交通局 
  财政局 
  煤炭局 
  仲裁委 
  检验检疫局 
  老龄办 
  蔬菜办 
  工商联 
  农机局 
  研究室 
  粮食局 
  房管局 
  商务局 
  人防办 
  审计局 
  监察局 
  体育局 
  林业局 
  档案局 
  市科协 
  公积金中心 
  经合局 
  征兵办 
  公证处 
  招生办 
  公路局 
  驻沪办 
  文物局 
  公用事业局 
  驻京办 
  市侨办 
  金融办 
  盐务局 
  检察院 
  供销社 
  老干局 
  社会保险处 
  总工会 
  市文联 
  贸促会 
  团市委 
  社科联 
  服务业办 
  口岸办 
  劳动保障局 
  市法院 
  消防队 
  体改办 
  市侨办 
  园林局 
  新闻出版局 
  公安交警 
  市委党校 
  人才市场 
  物资集团 
  陶瓷公司 
  xx联通 
  淄博日报 
  中小企业局 
  人民银行 
  化工行办 
  红十字会 
  商业集团 
  供电公司 
  食品安全 
  民族宗教局 
  市水文局 
  鲁中晨报 
  xx海关 
  xx医政 
  xx地名 
  黄河河务局 
  xx调查队 
  畜牧兽医局 
  车辆管理所 
  
   问题九:中国有多少个林业局  好抽象的问题啊!县级行政单位都有林业局,中国有多少呢?! 
  
   问题十:林业局的工作有哪些?  一、研究拟定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的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拟定国家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中央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国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协调防治荒漠化方面的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四、组织、指导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热带林作物、红树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管理国务院确定的重点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并向其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组织全国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务院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应由国务院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   五、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及调整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国务院批准后发布;指导森林、陆生野生动物、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国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批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   六、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国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国森林公安工作;组织、指导全国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森林植物新品种保护和森林外来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领导武装森林警察部队并负责其业务工作。   七、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督国有揣业资产;审批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八、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指导全国木材行业管理工作。   九、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国林业队伍的建设。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