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的介绍

2024-05-09

1. 长沙市人民政府的介绍

长沙市人民政府位于长沙市,是湖南省长沙市的一级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政府办公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

长沙市人民政府的介绍

2. 长沙市政府办公厅的内设机构

 职责: 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政府部门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活动的接待和协调工作。联系人大、政协工作。 职能:办理先导区、发展和改革、财税、机构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监察、审计、统计、法制、信访、政务中心、老龄、能源、环路公司等方面的文电、会务、材料综合工作,以及有关事项的跟踪调研和督查工作。联系部队、老干工作。 职责:办理农业、农村、民政、林业、水利、水资源、防汛抗旱、计划生育、畜牧兽医水产、供销、移民、气象、水文、扶贫等方面的文电、会务、材料综合工作,以及有关事项的跟踪调研和督查工作。联系统战、共青团、民主党派、工商联、残联、慈善会、商会、中央和各地驻长办事机构工作。 职责:办理工业和信息化、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业园区(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交通运输、公路、海事、民航、铁路、电业、通信、邮政、无线电等方面的文电、会务、材料综合工作,以及有关事项的跟踪调研和督查工作。联系工会工作。 职能:办理商务、物价、粮食、食品药品监督、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台务、金融证券、保险、会展、口岸、长沙银行、民营经济、三产业、工商、烟草、贸促会、石油、海关、商检等方面的文电、会务、材料综合工作,以及有关事项的跟踪调研和督查工作。联系侨联、台联工作。 职能:办理食品安全、国有资产、旅游、民族宗教、档案、保密、公安、司法、消防等方面的文电、会务、材料综合工作,以及有关事项的跟踪调研和督查工作。联系政法系统、法院、检察院、国家安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职能:负责市政府办公厅材料综合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传递政务信息,为各级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并向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网站建设和电子政务工作;协调市政府门户网站有关工作;负责市政府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管理工作。联系市政府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市信息中心工作。 职能:负责有关接待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厅机关后勤管理、财务管理、计划生育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市政府驻外机构的财务监督。联系市接待办、市机关事务局、驻机关大院武警工作。 职能:负责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驻外机构、市信息中心、市移民局的干部考察、任免呈报、机构编制、人员调配、劳动工资、考核奖惩、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工人技术等级、职工学习培训、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厅副县级归口单位副职的考察、任免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厅党组会议、厅务会议的会务和有关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联系市政府驻外机构工作。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负责市政府办公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归口管理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党群工作,指导归口管理单位的党群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3. 长沙市政府办公厅的介绍

长沙市政府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立于2002年10月,与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内设办公室、业务指导处、信息公开处、监察考核处。主要负责全市(含四县(市)、五区)政务公开工作和本级政务服务大厅的组织、管理、协调、检查、监督、考核。2008年12月22日迁入市政府二办公楼正式对外办公。新中心面积达13000多平方米,设置106个办事窗口,124间后室,驻窗单位75个,工作人员近300人。 中心一班人秉承依法、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团结干事、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中心经历了起步、发展、提质三个阶段,已成为长沙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加速器。2002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2003-2005年连续三年被市政府评为“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2004年被评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2005年、2007年、2009年,长沙市被评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2006年,中心被评为省级“巾帼文明岗”和市级“青年文明号”。 2007年长沙市被中纪委、监察部评为“全国政务公开先进单位”,被省政府命名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示范点”,同年市政务中心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窗口单位”称号,2008年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长沙市政府办公厅的介绍

4. 长沙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机构荣誉

2002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2003-2005年连续三年被市政府评为“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2004年被评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2005年、2007年、2009年,长沙市被评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2006年,中心被评为省级“巾帼文明岗”和市级“青年文明号”。 2007年长沙市被中纪委、监察部评为“全国政务公开先进单位”,被省政府命名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示范点”,同年市政务中心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窗口单位”称号,2008年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5. 长沙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机构设置

 1、协助中心领导协调处理中心政务和日常工作;2、联系落实对外事务活动,联系落实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3、负责信息收集、材料综合、公文写作与处理,记录中心大事记;4、管理和使用中心的印章、介绍信;5、负责对上来文(含电子邮件)提出拟办建议,处理各级各部门的来文、来函抄件;6、负责会议的会务工作及接待工作;7、负责向《政府公报》、《政情参阅》等报送信息;8负责车辆调度、物品采购、设施维修、补贴发放等工作;9、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管理中心及窗口的人事、财务、文明单位创建、计划生育及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10负责编辑《政务窗口》简报;11、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12、负责地州市政务联席会议联络工作。11、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12、负责地州市政务联席会议联络工作。 1、负责指导协调窗口的业务工作,组织开展业务学习;2、负责掌握各窗口每月接卷办理及审批职能时限到位情况,联系并联审批、联合踏勘和全程代理工作;3、负责窗口的业务考评工作,管理、整理各窗口上报表格;4、负责中心网站及中心网络建设、维护和管理,以及计算机、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等硬件的维护、内容更新与管理;5、负责与区县(市)政务中心和分中心的业务联系;6、负责媒体信息摘报;7、负责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办事“绿色通道”工作。 1、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实施和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考评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执行情况;2、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咨询、受理、协调、督办工作;3、负责市本级信息的采集、发布和上报工作,网站数据维护管理工作;4、负责政府信息查阅点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考评工作;5、负责《工作通报》的编辑工作;6、负责市委、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的采集、上报工作。 1、督促窗口落实许可项目进入中心和授权窗口办理,督促检查中心有关纪律和工作制度执行情况;2、督促窗口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审批职能,按时办结各类审批事项,督促落实联审会确定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的办理情况;3、监督窗口及机关工作人员落实廉洁自律制度,并将工作绩效进行评估鉴定,定期向所在单位反馈;4、受理服务对象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并组织调查处理及结果反馈。

长沙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机构设置

6. 长沙市民政局的直属机构

湖南革命陵园管理处;长沙市福利企业行业管理办公室;长沙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总站;长沙军供站(长沙兵站);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长沙市精神病医院);长沙市雅塘冲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长沙市星火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长沙市局关祠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站;长沙市雨花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长沙市大托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站;长沙市救助管理站;长沙市殡葬事业管理处;长沙市按摩医院(长沙市骨伤科医院);长沙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长沙市赤岗村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长沙市桐梓坡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长沙市南湖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长沙市丝茅冲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长沙市科大佳园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站;

7. 长沙市政府办公厅的职能职责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二)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决定。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公文的需要,对市政府部门间出现的分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决定。(三)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五)协助安排市政府领导同志参加重要政务活动,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及主要领导同志的印信管理。(六)负责市政府总值班工作和市长公开电话受理;办理、协调市110社会联动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处理市直各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七)搜集、研究和综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编辑《长沙市人民政府公报》。(八)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联络、协调市政府重大决策和有关情况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和有关电子政务工作的规划管理及业务指导。(九)组织办理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十)管理外地驻长非经营性机构。(十一)办理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长沙市政府办公厅的职能职责

8. 长沙市人民政府的行政规划

截至2013年,长沙市共辖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六区,长沙县、宁乡县二县,代管县级浏阳市;总共辖90个街道、92个镇、10个乡。  长沙市行政区划列表名称  面积(平方千米)  人口(万人)  邮政区码  行政区划代码政府驻地  芙蓉区  42  52.3  410001  430101/430102人民东路189号  天心区  74  47.5  410002  430103湘府中路298号  岳麓区  552  80.2  410006  430104金星北路一段517号  开福区  187  56.7  410005  430105芙蓉北路  雨花区  114  72.5  410007  430111万家丽中路三段7号  望城区  969.5  52.68  410200  430112雷锋东路52号  浏阳市  4999  136  410300  430181淮川街道行政中心  长沙县  1997  98  410100  430121星沙镇开元路39号  宁乡县  2906  135  410600  430124花明北路与二环路交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