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股权激励有哪些手段

2024-05-12

1. 新三板股权激励有哪些手段

从今年年初至今,不少新三板公司陆续推出了股权激励方案,与A股市场相比,新三板股权激励仍处于起步阶段。目前,新三板挂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所受限制较少,只要求挂牌公司对股权激励方案进行及时披露,但暂未对公告的内容有明确规范。在新三板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中,出现了一些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中未被允许出现的激励对象及一些较新颖的方式。
 1、员工持股型员工持股是指让激励对象持有一定数量的本公司的股票,这些股票是公司无偿赠与激励对象的、或者是公司补贴激励对象购买的、或者是激励对象自行出资购买的。激励对象在股票升值时可以受益,在股票贬值时受到损失。
通过员工持股方式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一般为限制性股票。
1、公司预先设定了公司要达到的业绩目标,当业绩目标达到后则公司将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无偿赠与或低价售与激励对象。
2、授予的股票不能任意抛售,而是受到一定的限制,一是禁售期的限制:在禁售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不能抛售。禁售期根据激励对象的不同设定不同的期限。如对公司董事、经理的限制规定的禁售期限长于一般激励对象。二是解锁条件和解锁期的限制:当达到既定业绩目标后激励对象的股票可以解锁,即可以上市交易。解锁一般是分期进行的,可以是匀速也可以是变速。
(一)定向增发直接持股方式
(二)定向增发间接持股方式
直接持股给予员工完整的股东权利,但导致股权分散降低决策效率;间接持股制公司可统一管理决策权,可预留股份,还可自由选择公司制平台或有限合伙制平台持股。相比而言,有限合伙制平台的间接持股形式,更适合尚处发展期的新三板挂牌公司。
(三)转让持股方式
      2 股票期权型股票期权指获得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在一定期限后若满足行权条件,可行权以预先确定的价格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也可放弃购买的权利。激励对象一般没有分红权,其收益来自股票未来股价的上涨,收益实现与否取决于未来股价的波动。
      3、复合股权型案例:百华悦邦(831008.OC)
公司2014年10月9日发布《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激励对象:包括董事监事高管、中层管理人员、主要业务(技术)人员和董事会认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其他人员共112人。
2、方案内容: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200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公司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4000万股的5%,其中首次授予权益147.7万份,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000万股的3.69%,预留52.3万份,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000万股的1.3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5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5元。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00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公司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4000万股的2.5%。其中首次授予73.85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000万股的1.85%;预留26.15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65%。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首次授予后的18个月内授予,应自相应的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24个月内分两期行权,每期行权50%。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第一个行权期:2015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0%;公司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相比于2013年增长不低于20%;公司2015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相比于2013年增长不低于20%;
第二个行权期:2016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0%;公司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相比于2013年增长不低于40%;公司2016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相比于2013年增长不低于40%;
第三个行权期:2017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0%;公司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相比于2013年增长不低于60%;公司2017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相比于2013年增长不低于60%。
      4、激励基金型激励基金是基于净利润计提的属实际股权类激励工具。在满足业绩要求时,公司按净利润的特定比例或增量提取激励基金,并分次发放给激励授予对象,要求他们配比自有资金购入本公司股票,股票必须锁定一定期限方可出售。
      5、虚拟股权型虚拟股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但没有所有权,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虚拟股权享有的收益来源于股东对相应股权收益的让渡。
虚拟股权分为股份增值权和分红权属虚拟股权类激励工具,两者也可结合使用。股份增值权模拟股票期权工具,激励对象获得一定期限后认购公司虚拟股权的选择权。一般以授予时的每股净资产作为虚拟行权价格,激励对象行权时公司直接支付基于每股净资产的增长额作为其行权收入。而分红权的激励对象则以自有资金购买公司虚拟股权,得到股权后可享受分红权,并可持续投入多次购买。目前公司多采用股份增值权+分红权结合方式,进行虚拟股权激励。
以上就是经邦咨询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经邦咨询,17年专注股改一件事。

新三板股权激励有哪些手段

2. 新三板股权激励需要哪些法律程序

  (一)直接通过定向发行方式实施


  直接通过定向发行方式,意即挂牌企业直接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等不超过35人或上述人员成立的合伙企业直接发行股份,在经过董事会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股转公司备案、登记结算公司登记等程序后即算完成。


  严格意义上说,采取定向发行方式实施股权激励仅是一个常规的定向发行过程,方案设计简单、完成时间较短,但在发行价格方面可能具有一定的折扣。


  (二)参照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法规制定具体方案


  参照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法规制定具体方案,意即通过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方式实施,并设置了相对完整的实施条款,以期达到长期激励的目的。

3. 新三板企业实行股权激励应注意哪些问题

和一般企业相同,新三板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主要目的是提升公司经营业绩,进而实现更为远大的资本市场目标。但是企业进入新三板后,会受到相关政策法规的监管,导致新三板企业股权激励的设计与实施有别于一般企业。
一、激励价格受监管,低价激励容易构成股份支付
新三板股权激励方案必须遵循《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激励价格监管是核心。若激励价格小于每股净资产或市场公允价值,则会触发股份支付,增加公司管理费用,减少公司净利润。
如果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达到一定程度,则会影响公司融资与上市,进而影响公司持续发展,因此统筹规划公司股权激励、融资和上市等资本运作事宜,有序实施,以此规避或减少股份支付,尤为重要。
二、不允许单纯以认购股份为目的而设立的持股平台参与定增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二)》规定:“为保障股权清晰、防范融资风险,单纯以认购股份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法人、合伙企业等持股平台,不具有实际经营业务的,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不得参与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股份发行。”
三、规范开展激励对象股份回购工作
股权激励方案会明确激励对象约束条件,激励期间内激励对象发生离职、考核未达标等特定情形,挂牌公司将根据股份认购协议回购激励对象所持股份进行注销。
为此,股转系统2017年12月发布了《关于挂牌公司股份回购业务通知》,明确规定了挂牌公司回购股份注销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回购申请审批、回购账户设立、股份定向划转与注销等要求,作为挂牌企业回购股份注销的操作指导。至于股东回购、回购再激励等业务操作,也必须在新三板现有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有序开展。
新三板挂牌企业大多是处于成长早期的中小企业,与中小板创业板相似,新三板挂牌公司多集中于信息技术、工业和材料等行业,对科研人才的需求高,但企业成熟度较低,这些企业的特征为:一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二是知识产权已经转化为产品,实现了产业化;三是公司已经形成一定的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四是公司处于创业前期的快速发展阶段,迫切需要资金以扩大生产规模,也需要引入战略投资者完善公司治理。
以上就是经邦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股改相关问题,欢迎随时交流探讨~

新三板企业实行股权激励应注意哪些问题

4. 新三板股权激励的股份可以转让吗

可以的;
一般分两种,一种是非限制股权,一种限制股权;
非限制股权,这种情况很少,因为没有限制条款;
限制性股权,是指挂牌公司以低于二级市场上的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以自筹资金购买公司股票。限制性股权一般会设定股票锁定期(即持有股票但不能出售),在公司业绩达到预先设定的考核指标后,方可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比例将股票进行解锁。
相比较其他激励模式,限制性股权对于员工而言风险较大,能够快速获得股份的代价便是快速公司被“绑定”。

5. 新三板企业 能否股权激励,有何限制

  新三板企业能够实施股权激励。

新三板企业股权激励限制基本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4.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股本总额是指股东大会批准最近一次股权激励计划时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
  5.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股票市价为基准确定授予价格的)或股票期权:(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6.激励对象符合要求。
  7.授权日与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8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股权激励的几种方式:
1.限制性股票。
2.股票期权。
3.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新三板企业 能否股权激励,有何限制

6. 新三板上市前安排股权激励对上市有什么正面影响

新三板挂牌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操作要点
  (一)新股定向增发
  在上市公司规范股权激励计划中,新股的定向增发就被作为最常用的股份来源渠道。新三板市场同样具有完善的定向发行新股的机制。在对新三板公司定向增发的发行报告书的研究过程中我们发现,许多挂牌公司在新股发行的过程中除了向老股东进行配售或引入外部投资者外,还会选择向部分公司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进行新股发行,而且由于没有业绩考核的强制要求、操作简单,向公司内部员工定向发行新股已成为目前新三板公司采用频率最高的股权激励方式。而挂牌企业通过定向增发实现对员工的股权激励,必须遵守新三板挂牌公司发行新股的一般规定。
  操作要点:
  1、若采用员工直接持股的方式,定向增发对象中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以及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合计不得超过35名。即在员工直接持股的激励计划中,激励范围将受到一定限制。
  2、不同于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新三板定向增发的股票无限售要求,即作为增发对象的股东可随时转让增发股份。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新增股份仍需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进行限售。
  3、股东超过200人或发行后股东超过200人的公司定向发行新股需,增发前后公司股东超过200人的,本次新股发行还需履行证监会备案程序向证监会申请核准;股东未超过200人的只需新三板自律管理。
  4、为规避激励员工35人以下的数量限制以及股东超过200人对报批流程的影响,挂牌公司向员工定向发行新股,可以考虑采用设立持股平台间接持股的方式实现员工对公司的持股。间接持股条件下,持股平台需满足挂牌企业合格投资者要求,即: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以上的合伙企业。
  (二)“规范类”股权激励
  我们将上市公司实施的需要证监会审批的股权激励计划定义为规范股权激励计划。可采用工具中,仅包括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司规范类股权激励计划需严格遵循《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证监会历次备忘录要求。虽然新三板未出台关于挂牌企业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政策,但为了便于和其他激励工具相区分,我们把采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的新三板激励计划暂且也定义为“新三板规范类股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等规范股权激励计划相较于向激励对象增发新股最大的优势是可以在股票价格的低点对股价进行锁定,对于成长性较好的新三板挂牌企业股价的快速上涨可以使激励对象获得更大的收益。除此之外,价格经过折扣的限制性股票及无需激励对象即刻出资的股票期权减轻了激励对象现阶段的出资压力。
  操作要点:
  1、由于没有相关政策限制,新三板公司采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时,在定人、定量、定时、股份资金来源及业绩考核的设定上将更加灵活,但需考虑新三板公司定向增发的一般规定。
  2、定价方面,做市商企业的权益定价完全可以依照做市商的报价进行;其他挂牌企业仍采取协议定价的方式确定权益工具的价格。其中限制性股票的定价也没有最低5折的限制。但在价格制定过程中,需综合考虑对各方利益的影响,特别是对做市定价及未来新股发行价格的影响。
  3、新三板暂未出台关于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但从降低股权激励计划的未来法律风险的角度考虑,在项目实操过程中,建议挂牌公司在公告激励计划的同时采取一些风险控制措施,例如:独立第三方财务顾问出具财务顾问报告;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激励计划出具的意见;公司律师出具针对激励计划合法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等。
  4、根据对新三板已实施规范股权激励案例的调研,挂牌公司公告规范股权激励计划前,建议聘请独立第三方机构对权益的公允价值进行认定,并将结果报送新三板进行预沟通。
  5、不同于A股上市公司的规定,新三板允许拟挂牌企业携带期权等未来或有权益挂牌,即新三板允许企业在挂牌之前就实施期权等规范股权激励计划。
  (三)创新型激励
  新三板公司同样属于非上市公司,故也可采取非上市公司的激励方式作为新三板公司激励工具的选择,例如实股类(增量奖股)或现金类激励工具(虚拟股份、奖励基金等)。特别是对于盈利能力暂时不强的新三板公司而言,业绩未来增长的空间更大,对于激励对象的激励力度也将更大。
  操作要点:
  1、若增量奖股等实股类激励工具的股份来源为存量转让的,股权的转让须遵守新三板股权交易的一般规则,激励对象需满足新三板合格投资者要求。
  2、若增量奖股等实股类激励工具的股份来源为发行新股,则同样须履行新三板的定向增发流程。
  3、现金类激励工具在使用之前应充分考虑到激励计划对公司现金流的影响。
  四、结语
  目前新三板市场正在飞速的发展,虽然新三板目前暂时短期流动性不足,但与中长期激励计划初期的权益锁定正好契合。待2-3年后新三板市场流动性增强,正是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解锁退出进行套现的时期。所以,目前是挂牌企业推出中长期激励计划的最佳时期。新三板市场的各项制度正在逐步完善,最终将建设成为一个真正市场化运作的完善交易市场。所以荣正对新三板市场的评价是:大有可为!前途无量!

7. 哪些银行给予新三板员工股权激励信用贷款

权是国外资本市场非常常见的一种员工激励工具。坦率来说,目前中国证监会及股转公司就新三板挂牌公司如何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尚未出台详细的规定,现有规定是针对上市公司的,如《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2号、3号》等。不过,期权激励的基本原理是有共性的,这并不妨碍新三板挂牌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当然这会面临一些难点,这需要大家在众多创新现有迅速腾空制度的基础上发挥聪明才智、提出创造性解决方案。

我今天所讲,是我在借鉴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空间规定和实务的基础上,对我在为新三板挂牌公司操作股票期权激励时所遇到问题的一次系统性的思考和总结。今天所讲内容不代表我所在单位的意见,仅代表我个人。如有错误之处,请各位批评指正或在线下深入沟通。刚才主持人已经介绍了我,我就不再介绍我自己了。按照流程,我先进行主题发言,即“新三板挂牌公司如何实施员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我今天的发言主要分为五个部分,分别是:期权激励概述、期权激励优点、期权激励操作实务、其他激励方式,最后对新三板股权激励的要点进行小结。

员工股权激励的工具很多,如一般性股票、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等,还有一些模拟分红权工具。当然各有各的优缺点,到底选哪一种工具或者多种工具并用或分阶段使用,取决于个案判断,需要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着眼于如何才能提升激励的效果、如何才能达到长期激励的目的。就上市公司而言,最常用的就是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当然现在不少上市公司也开始推行员工持股计划,一种接近于全员持股的模式。就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比较起来,股票期权的运用数量要高于限制性股票。

哪些银行给予新三板员工股权激励信用贷款

8. 新三板股权激励计划要监事会决议吗

根据你的提问,经邦咨询的专家在此给出以下回答:
从两个角度来看。一是监事会的职能。二是新三板企业信息披露要求。
从监事会的职能来看,股权激励作为公司经营中涉及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需要经过监事会决议。
从新三板企业信息披露角度看,新三板企业股权激励的形式也比较多样,股权激励虽然需要披露,但是具体披露要求较低。目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都是要经过监事会决议通过并且对外披露监事会决议意见。一般而言,新三板公司需要比照上市公司进行监事会决议披露。

以上就是经邦咨询的专家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经邦咨询,16年专注于做股权这一件事。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