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收据可以入帐吗

2024-05-12

1. 捐赠收据可以入帐吗

法律分析:可以入账,但是后期也不能取得票据的话,就不能进行税前扣除了,也就是说入账没有太大的意义,只是进行了支出的记账,在算企业所得税时不能扣除,还得调增纳税额,补缴这部分资金的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第九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选择符合其捐赠意愿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进行捐赠。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
第十条 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可以依照本法接受捐赠。本法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第十二条 捐赠人可以与受赠人就捐赠财产的种类、质量、数量和用途等内容订立捐赠协议。捐赠人有权决定捐赠的数量、用途和方式。
捐赠人应当依法履行捐赠协议,按照捐赠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将捐赠财产转移给受赠人。
第十三条 捐赠人捐赠财产兴建公益事业工程项目,应当与受赠人订立捐赠协议,对工程项目的资金、建设、管理和使用作出约定。
捐赠的公益事业工程项目由受赠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并组织施工或者由受赠人和捐赠人共同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捐赠的公益事业工程项目竣工后,受赠单位应当将工程建设、建设资金的使用和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向捐赠人通报。

捐赠收据可以入帐吗

2. 捐赠收据可以入帐吗?

法律分析:
可以入账,但是后期也不能取得票据的话,就不能进行税前扣除了,也就是说入账没有太大的意义,只是进行了支出的记账,在算企业所得税时不能扣除,还得调增纳税额,补缴这部分资金的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第九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选择符合其捐赠意愿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进行捐赠。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
第十条 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可以依照本法接受捐赠。本法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第十二条 捐赠人可以与受赠人就捐赠财产的种类、质量、数量和用途等内容订立捐赠协议。捐赠人有权决定捐赠的数量、用途和方式。
捐赠人应当依法履行捐赠协议,按照捐赠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将捐赠财产转移给受赠人。
第十三条 捐赠人捐赠财产兴建公益事业工程项目,应当与受赠人订立捐赠协议,对工程项目的资金、建设、管理和使用作出约定。
捐赠的公益事业工程项目由受赠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并组织施工或者由受赠人和捐赠人共同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捐赠的公益事业工程项目竣工后,受赠单位应当将工程建设、建设资金的使用和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向捐赠人通报。

3. 捐赠发票和捐赠收据的区别

不同点:收据收取的款项只能是往来款项,收据所收支款项不能作为成本、费用或收入,只能作为收取往来款项的凭证,而发票不但是收支款项的凭证,而且凭发票所收支的款项可以做为成本、费用或收入,也就是说发票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对于顾客所索要不同的凭证,这要根据他的目的而分,有的人是为企业办事,需要到企业报销费用,这时他必须索要发票,否则他不能报销,因为收据不能做成本或费用的原始凭证。而有些人只是为证明他收了或付了某些款项,并不想作为报销凭证,开票就要交税,开收据不用交税,索要发票要比索要收据的价格要高,所以这时这些人就索要收据而不索要发票。发票是从税务机关购买的。其实商品含税和不含税是指商品价格含税和不含税。在销售商品时,如果开的是普通发票,它所标示的价格就是含税价格,如果开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它标示的价格就是不含税的价格。

也即:发票可以作为报销的凭证,列入成本费用;而收据仅仅【摘要】
捐赠发票和捐赠收据的区别【提问】
不同点:收据收取的款项只能是往来款项,收据所收支款项不能作为成本、费用或收入,只能作为收取往来款项的凭证,而发票不但是收支款项的凭证,而且凭发票所收支的款项可以做为成本、费用或收入,也就是说发票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对于顾客所索要不同的凭证,这要根据他的目的而分,有的人是为企业办事,需要到企业报销费用,这时他必须索要发票,否则他不能报销,因为收据不能做成本或费用的原始凭证。而有些人只是为证明他收了或付了某些款项,并不想作为报销凭证,开票就要交税,开收据不用交税,索要发票要比索要收据的价格要高,所以这时这些人就索要收据而不索要发票。发票是从税务机关购买的。其实商品含税和不含税是指商品价格含税和不含税。在销售商品时,如果开的是普通发票,它所标示的价格就是含税价格,如果开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它标示的价格就是不含税的价格。

也即:发票可以作为报销的凭证,列入成本费用;而收据仅仅【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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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发票和捐赠收据的区别

4. 爱心捐款收条捐款收据

法律分析:写上捐助人的信息,被捐助人的信息,要有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和感谢的话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5. 社会团体接受捐赠后如何出具收据

您好,亲亲!🌹根据《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第八条,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应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新设立的基金会在申请获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后,原始基金的捐赠人可凭捐赠票据依法享受税前扣除。
《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第七条进一步明确,公益性群众团体在接受捐赠时,应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者《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对个人索取捐赠票据的,应予以开具。
对于已开具的捐赠票 据存根,慈善组织应当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
此外还有免于开具慈善捐赠票据的情形,是开具票据原则的例外。 一是捐赠人要求匿名的;二是捐赠人放弃接受捐赠票据的。对与上述无 需开具捐赠票据的情形,慈善组织应做好记录。【摘要】
社会团体接受捐赠后如何出具收据【提问】
亲亲,您好!我是团团圆圆,您的问题我收到了,正在编辑相关文字内容,马上回复您哦!【回答】
您好,亲亲!🌹根据《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第八条,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应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新设立的基金会在申请获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后,原始基金的捐赠人可凭捐赠票据依法享受税前扣除。
《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第七条进一步明确,公益性群众团体在接受捐赠时,应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者《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对个人索取捐赠票据的,应予以开具。
对于已开具的捐赠票 据存根,慈善组织应当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
此外还有免于开具慈善捐赠票据的情形,是开具票据原则的例外。 一是捐赠人要求匿名的;二是捐赠人放弃接受捐赠票据的。对与上述无 需开具捐赠票据的情形,慈善组织应做好记录。【回答】

社会团体接受捐赠后如何出具收据

6. 公司捐赠给个人款项只有收据如何入帐

公司捐赠给个人款项只有收据如何入帐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公司捐赠给个人款项,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做账无需发票;捐赠不是商品交易或提供服务,不能开具发票。

7. 《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

一、民政部门的《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是属会计凭证,一样遵守《会计法》。 管理办法如下:—— 第四章 票据管理 第十五条 慈善公益组织财务部门向开户银行购置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的使用及保管应按照《会计法》及相关政策法规要求,规范使用,妥善保管。 第十六条 慈善公益组织使用《辽宁省接受社会捐赠款专用收据》和《辽宁省接受社会捐赠物资专用收据》(以下简称专用收据): (一)慈善公益组织使用的专用收据,由市慈善总会统一购领、发放; (二)慈善公益组织应建立专用收据申领、使用、保管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专用收据的申领、保管,并报市慈善总会备案。如发生变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并将变动情况报市慈善总会备案; (三)慈善公益组织指定的专用收据申领人,须持单位介绍信领取专用收据; (四)慈善公益组织使用专用收据时,应按格式规范书写,注明数量、项目和金额等,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内容一致,字迹清楚,印章齐全,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在误填的专用收据上注明“作废”字样,并在专用收据的封皮上注明作废票据的号码; (五)慈善公益组织应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妥善保管专用收据。  第十七条 慈善公益组织撤销的,应立即缴回全部专用收据。慈善公益组织的组织结构、人员等如发生重大变动,应办理好有关专用收据的交接手续。  二、监督管理:  第六章 报表管理 第二十一条 每季度后10日内,慈善公益组织应向主管部门、市慈善总会报送《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市慈善总会汇总全市捐赠救助信息,向市政府、主管部门、审计及财政部门报送。 第二十二条 慈善公益组织每年12月20日前,向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上报下一年度捐赠款(物)收支计划。 第二十三条 每年3月31日前,慈善公益组织将上年度工作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及市慈善总会。市慈善总会汇总全市捐赠救助情况,向市政府、主管部门、审计及财政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年度工作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及财务评价,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提供资助等活动的情况等。 第二十四条 慈善公益组织应在定向捐赠慈善救助项目实施后,及时将捐赠执行情况向定向捐赠人进行反馈。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慈善公益组织监督管理包括:外部监督管理、内部监督管理。慈善公益组织应依法接受登记管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审计及财政部门、捐赠人、社会及媒体的监督,并将有关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六条 慈善公益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及主管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权限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慈善公益组织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财政部门依据《会计法》、《沈阳市慈善公益组织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度,对慈善公益组织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捐赠人有权向慈善公益组织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慈善公益组织应当及时、如实地答复。 第二十九条 慈善公益组织应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等内部监督机制。 第三十条 捐赠款(物)的使用,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私分、截留和挪用捐赠款物,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民政局解释。

《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

8. 向捐赠人出具凭证怎么写

捐赠协议书
甲方: XXX  乙方:XXX 
因XXXX原因,甲方自愿向乙方捐赠,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第一条 甲方自愿捐赠现金:XXX(人民币/其它XXX)(大写)给乙方。

动产:(名称、数量、质量、价值)不动产:(该不动产所处的详细位置、状况及所有权证明)
第二条 赠与财产用途(是/否具体指定):
第三条 赠与财产的交付时间、地点及方式:一、交付时间:?二、交付地点:三、交付方式:
 1、甲方在约定期限内将赠与财产及其所有权凭证交付乙方,并配合乙方依法办理相关法律手续。 
2、乙方收到甲方赠与财产后,应出具合法、有效的财务接收凭证,并登记造册,妥善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 甲方有权向乙方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甲方的查询,乙方应当如实答复。

第五条 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捐赠财产,但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 如果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甲方的同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第九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摘要】
向捐赠人出具凭证怎么写【提问】
您好,我这边正在为您查询,请稍等片刻,我这边马上回复您~[心]【回答】
捐赠协议书
甲方: XXX  乙方:XXX 
因XXXX原因,甲方自愿向乙方捐赠,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第一条 甲方自愿捐赠现金:XXX(人民币/其它XXX)(大写)给乙方。

动产:(名称、数量、质量、价值)不动产:(该不动产所处的详细位置、状况及所有权证明)
第二条 赠与财产用途(是/否具体指定):
第三条 赠与财产的交付时间、地点及方式:一、交付时间:?二、交付地点:三、交付方式:
 1、甲方在约定期限内将赠与财产及其所有权凭证交付乙方,并配合乙方依法办理相关法律手续。 
2、乙方收到甲方赠与财产后,应出具合法、有效的财务接收凭证,并登记造册,妥善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 甲方有权向乙方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甲方的查询,乙方应当如实答复。

第五条 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捐赠财产,但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 如果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甲方的同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第九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回答】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对我的回答满意的话,麻烦给个赞哦~[心]【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