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股权转让

2024-05-20

1. 有限合伙企业股权转让

法律分析:1、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2、股权转让协议是指股权转让方与股权受让方签订的,约定在股权转让中双方各自权利义务关系的契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有限合伙企业股权转让

2. 有限合伙企业的股权转让

法律分析: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股权转让协议是指股权转让方与股权受让方签订的,约定在股权转让中双方各自权利义务关系的契约。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合伙协议还未到期前,若进行股权转让,在不损害其他合伙人以及合伙企业的合法利益下,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新的合伙人若想进入合伙企业,必须得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并订立书面合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进行股权变更完成后,需得向公司所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股权转让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二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本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3. 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股权转让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股权转让协议是指股权转让方与股权受让方签订的,约定在股权转让中双方各自权利义务关系的契约。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合伙协议还未到期前,若进行股权转让,在不损害其他合伙人以及合伙企业的合法利益下,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新的合伙人若想进入合伙企业,必须得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并订立书面合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进行股权变更完成后,需得向公司所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股权转让登记手续。
一、合伙企业债务的偿还方式
(1)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由此可以看出,合伙企业首先应以企业财产承担合伙企业债务,从人合性的特点来看,普通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从资合性的特点出发,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有利于合伙企业进行融资,避免投资者因担心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而对合伙企业望而却步。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承担责任的特殊方式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同时规定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法是否适用于合伙企业呢
不适用。合伙企业适用《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不适用《公司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二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本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股权转让

4. 有限合伙企业股权转让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一、有限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企业有什么区别?
1、合伙人资格不同: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成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经营管理不同: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3、风险承担情况不同: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4、人数: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
二、有限合伙企业是法人企业吗
有限合伙企业不是法人企业。具体而言,法人一般是指公司,能够独立承担责任,但是有限合伙企业却不是,即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由此可见,法人企业一般指的是公司,而不是有限合伙企业。
三、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责任包括哪些
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责任包括:
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2、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3、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合伙协议约定的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七条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第九百六十八条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第九百六十九条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5. 有限合伙企业股东转让股权

有限合伙企业具有如下6大方面的税收优势,因此,这类企业形式被广泛应用到投资领域。
1、有限合伙企业不必缴纳企业所得税。
2、股权转让不征营业税。
3、有限合伙企业是“先分后税”。
综合1
3,在有限合伙企业这个层次,股权转让所得是不缴纳任何税的。相关的税务都下沉到合伙人的层次。根据合伙人的性质,自然人或是企业法人。缴纳相应的个人或企业所得税。
4、有限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每年有4.2万元的费用扣除。尽管这与100万元的投资门槛比起来算不上什么,但抵扣的4.2万元也能节省一部分税费。
5、如果有限合伙企业在设立的时候及后续的投资过程中,满足了以下条件,成为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那么其企业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其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发改委39号令,《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成为创业投资企业要满足下列条件:
在国家发改委或省级管理部门备案。
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者首期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在注册后的5年内补足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
投资者不得超过200人。单个投资者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所有投资者应当以货币形式出资。
有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投资管理责任。
创业投资企业对单个企业的投资不得超过创业投资企业总资产的20%。
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事先确定有限的存续期限,但是最短不得短于7年。
对满足以上条件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自2015年10月1日起,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24个月)的,其企业法人合伙人可以享受上面提到的抵扣政策。
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在被投资时,应满足:注册在中国境内实行查账征收的、经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从业人数不超过500人的企业。
6、为了招商引资,国内的许多地区都针对在当地注册的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有限合伙企业股东转让股权

6.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转让股权

法律分析:合伙人可以转让股权,但必须经过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才可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二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7. 合伙企业股东转让股权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股权转让是否包括公司资产
股权转让不包括公司资产,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股东把自己在公司的股份转让给他人或者其他组织,而公司资产是公司财产,是不属于股东的股份。
二、转让股权前公司一定要盖章吗
股权转让,股权变更登记时需要加盖公司公章。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若发生股权物权变动的效果,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登记,此时,公司公章是需要加盖的,这样才是有法律效力的。
三、股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股权转让的注意事项如下:
1、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与股权转让的生效不同;
2、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只决定了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股权的实际转让也取决于合同的实际履行;
3、在履行股权转让合同时,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将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这体现在要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事实和意义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三条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企业股东转让股权

8.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转让股权转让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股权转让协议是指股权转让方与股权受让方签订的,约定在股权转让中双方各自权利义务关系的契约。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合伙协议还未到期前,若进行股权转让,在不损害其他合伙人以及合伙企业的合法利益下,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新的合伙人若想进入合伙企业,必须得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并订立书面合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进行股权变更完成后,需得向公司所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股权转让登记手续。
一、什么是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联系是其企业形式一致,都是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合伙企业中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组织。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二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本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