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益信托或慈善信托

2024-05-12

1. 什么是公益信托或慈善信托

看门狗财富为您解答。
慈善信托作为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新型方式和重要载体,慈善法中将“慈善信托”作为重点,专章列入。据了解,慈善信托具有独立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等特征,可以满足财富总量大、类型复杂、传承周期长的慈善信托委托人在风险隔离、利益分配、信息保密和连续稳定等方面的特殊要求,对于鼓励社会力量尤其是先富阶层长期持续地参与慈善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什么是公益信托或慈善信托

2. 慈善信托的什么是慈善信托

但衡平法规则通常将慈善信托分为救济贫穷的信托,促进教育的信托,发展宗教的信托和其他造福于社会的信托四大类。英美信托法中所称的“慈善事业”实际上与“社会公益”没有性质的差别,两者所适用的法律规则也完全等同,故学理上通常视慈善信托与公益信托为同义语。按照英美判例上规则的解释,法律上的“慈善事业”具有不同于其字面含义的特定内容:某些含有营利性意图和不以社会公众为受益人的信托却可归入慈善信托分类,而某些基于慈善性目的而设立的信托并不属于慈善信托;因此对慈善信托或公益信托的理解应以立法和判断规则的列举为准。大陆法国家的信托法典没有统一的公益信托概念,以避免概念混用,它一般包括基于祭祀、宗教、慈善、学术、体育或其他类似目的而设立的信托。就大部份类型的信托来说,受益人必定是人类。慈善信托及特定用途信托(见下文)均属例外。信托如要符合慈善信托的资格,必须具有慈善性质,并对公众有充份利得财富的利益。财产授予人必须清楚表明有意将财产用作慈善用途。财产授予人毋须指明慈善项目,因为这可留交受托人酌情决定。慈善信托的主要优点,是信托收益在慈善团体手中是毋须课税的。

3. 慈善信托是什么意思

慈善信托属于公益的一种指的就是委托人出于做好事的目的把所有的财产都托付给了信托公司,然后信托公司就会按照他的意愿把这些财产进行合理的分配,做一系列慈善的活动,帮助其他人。通常是在委托人没有后代的情况之下,他去世了留下这些财产没用,就会全部都捐出去帮助别人拓展资料:1、按照英美判例上规则的解释,法律上的“慈善事业”具有不同于其字面含义的特定内容:某些含有营利性意图和不以社会公众为受益人的信托却可归入慈善信托分类,而某些基于慈善性目的而设立的信托并不属于慈善信托;因此对慈善信托或公益信托的理解应以立法和判断规则的列举为准。2、信托监管包括对信托财产运用的监管和对受托人的监管,对信托财产的监管是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有义务检查受托人处理慈善信托事务的情况及财产状况;对慈善信托受托人的监管包括:受托人未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辞任和受托人违反信托业务或者无力履行职责的,由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变更受托人两点。3、为了一定的公益目的设立信托,委托人、受益人均可以提出申请,以简化手续,方便当事人设立慈善信托。委托人只有一人或者数人的,可以直接向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提出设立慈善信托的申请;委托人人数众多,或者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的,宜由受托人提出申请。4、根据英美信托法理论的概括,慈善事业是指对社会有价值或有重要社会意义的事业;它包括发展济贫、教育、宗教、医疗、体育、科学研究、文化艺术、市政建设等各方面的事业。

慈善信托是什么意思

4. 信托产品是什么 信托和私募有什么区别

看门狗财富为您解答。
信托是一项源自国外的古老制度安排,创设了一种独立的法律关系,核心是法律认可的财产独立和破产隔离。
在我国,可以发行信托产品的,有且仅有68家持牌信托公司。信托产品按照委托人的人数可以分为单一信托(一个委托人)、集合信托计划(两个以上委托人);按照信托财产的类型,可以分为资金信托、财产信托、财产权信托等;按照投资领域,可以划分为房地产类、基础设施类、工商企业类、证券投资类等领域。
信托产品在我国依据的主要规范框架是《信托法》、《信托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银监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通知、窗口指导意见。信托产品需要遵守的人数限制、合格投资者标准、投资限制等不展开说了,比较多且杂。值得一提的是,虽然监管严格,限制多多,但信托公司是具备发放贷款的资格的。
信托和私募的区别有:
最明显的区别——产品管理人
信托产品的管理人是信托公司,私募产品的管理人事私募投资公司。这是两类产品最本质的区别。当然,私募产品有的时候会以很多形式出现,比如过去大家耳熟能详的阳光私募,这类产品由于通过信托平台募集,所以有些产品的名称中会带有信托字样,但它的管理人是私募投资公司;另外就是一些有限合伙私募,它们可能会以券商资管产品或是单一资金信托的形式出现,但券商和信托公司在这里也只起到通道作用,产品的管理人还是私募投资公司。
所以,不管私募产品以何种名称,何种形式出现,只要找到管理人那一栏,看看到底是信托公司还是私募投资公司,投资者就很容易区分出二者。
最容易混淆之处——产品投资方向
集合信托产品基本都是投资实体经济项目,这一设计特点多年未变。但近几年市场中也涌现出一批以有限合伙形式投资实体经济项目的私募产品。从产品投资方向层面来看,很容易将它们和信托产品混淆。但这类私募产品与信托产品也有较为明显的区别:
1、管理人不同。信托产品的管理人是信托公司,有限合伙私募的管理人是私募投资公司。
2、投资门槛不同。信托产品的投资门槛一般在100万~300万,而有限合伙私募的投资门槛一般在100万以下。
3、预期收益率不同。在相似投资期限条件下,有限合伙私募产品的预期收益率比信托较高。
除了有限合伙私募产品在产品投资方向层面与信托产品有较大重合之处,其他私募产品均与信托产品有较为明显的差别,投资者可以很容易区分。举例来说,阳光私募的投资方向为股票市场;PE/VC私募投资方向虽然也是实体企业,但其融资主体主要为机构投资者,普通投资人无缘参与。

5. 关于信托是一个什么样的产品

信托,是现在流行的一种投资理财方式,分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他的年收益高,可以达到8%~15%,而相对的风险性较低,他是由银监会直接监管的,同时,他还有着一定的抵押品,所以相对下,他的风险较低。

关于信托是一个什么样的产品

6. 慈善信托的介绍

慈善信托又称“公益信托”。仅以实现社会慈善事业为目的,并以全社会或部分社会公众为受益人的信托。1根据英美信托法理论的概括,慈善事业是指对社会有价值或有重要社会意义的事业;它包括发展济贫、教育、宗教、医疗、体育、科学研究、文化艺术、市政建设等各方面的事业。

7. 慈善信托的慈善信托分类

慈善信托基本上有四类:济贫信托推广宗教信托推广教育信托惠及社会的其它用途信托

慈善信托的慈善信托分类

8. 慈善信托新鲜出炉,都有哪些优劣势

(一)有效保证慈善信托财产安全      

信托制度的独特优势可以将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分割为名义上的所有权和实质上的所有权,使得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固有财产,这一点是公益法人和非法人社团所无法比拟的。慈善信托一般为不可撤销信托,委托人一旦设置慈善信托,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一方面委托人当即丧失其对该财产的权利,另一方面受托人的任何经济纠纷乃至破产都不会影响财产的存在和使用,使得信托财产得以与委托人及受托人各自的债权人实现有效隔离。

(二)结构简单,操作灵活      

相较与公益法人,慈善信托在设立和管理上更为简单、操作更为灵活、形式更为多样。第一,慈善信托在设立上比较容易,仅须经特定主管机关许可,受托人要求比较宽泛。第二,慈善信托不属于法人,没有常设机构,具体运营由受托机构负责,无需支付额外成本。第三,慈善信托比较弹性,没有存续期限的限制,可以提供较为弹性的选择。由于慈善信托的委托人追求的是公益目的而非投资回报,因此不应按照现有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包括不适用禁止利用媒体进行宣传的限制,不适用合格投资者的规定,不适用对自然人委托人的人数限制,不适用对机构委托人的委托金额起点的限制,不适用对信托合同面签和双录的要求,而应该鼓励信托公司和慈善组织进行广泛宣传,面向广大人群,不限金额、不限次数、不限人数、不限时间、不限地点地募集慈善信托资金。这一点正好与互联网金融所固有的分散、小额、多笔、远程、随时、随地等特点相契合,因此,慈善信托有望成为互联网信托的试验田。

(三)对受益人提供特殊的制度保护     

信托监察人是对慈善信托受托人的活动进行监督的人,其行为目的是为了保护受益人之利益。信托监察人是慈善信托的特有制度,因为慈善信托的受益人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在慈善信托设定之前并不确定,因此,要让不特定且不确定的广大受益人直接行使信托法赋予受益人监督信托之权利,在操作上不可行;而仅依赖委托人来监督来保护慈善信托受益人的利益,在法律上亦不足够。因此,信托监察人之设计正是针对慈善信托的特点,以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方式对慈善信托进行有效监督。